938b93b94a40 男 26岁
为什么规定人体正常温度是36到37摄氏度,又规定37.2到38摄氏度才为低热?腋下温度高于37度不是就算是发热了吗?谁能合理解释下的!查了太多资料了,别蒙我!
病情分析:病情分析:人体正常的温度为36––37摄氏度,为人体的内环境所决定的。只有在这个温度下,人体的生理功能才能运转得最好。而超过此数值,则为不正常。 意见建议:在37.3度以下为体温偏高;超过37.3度,则称为发热。上述温度为腋下的温度。另外,人一天中体温也不是恒定的,以下午最高,清晨最低;月经期或运动后体温可以稍升高。 追问: 那医生,我午后腋下体温37-37.1,只是偏高,还不算是低烧咯?凌晨醒来量过几次基础体温腋下和口腔都是36.1。 回复: 不是低热,而是正常的体温。 追问: 一般腋下不是36到37度么?我是不是偏高了? 追问: 昨天问了下我从小到大给我看病的诊所的一位医生,他说是低烧。 回复: 你可以查到何为发热的标准。 追问: 腋下正常36-37。口腔正常36.2-37.2。我午后腋下37.1口腔37.3都超了,下午那个时间段感到手乏力、走路气喘、精神不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