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4日晚,美国纽约州参议院通过一项同性婚姻法案,这使得纽约州成为全美第六个、也是最大的允许同性恋合法结婚的州。听到这个消息,很是为同性恋者颇为欣慰-----尽管我自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异性恋者。
在日常的心理咨询中,常常要接触到关于性取向的咨询个案。早在1992年,世界卫生组织就发布了《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正式把同性恋排除于疾病范畴,并将它作为一种少数人的自然状态——与异性恋相平行的状态,我国也相应地在21世纪初,把同性恋视为正常的性取向。在我国的同性恋人数,保守估计也在3000万以上。
但是,由于传统繁衍文化的影响和国人对人性、性心理的理解限制,在我们这个社会上,人们对同性恋的理解和认可程度还很低,很多同性恋者不敢公开自己的性取向(也就是“出柜”),更别说是争取结婚的权利了。更让人无语的是,一些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的所谓“心理医生”还会告诉前来求助者同性恋是变态的!
每当知道那些同性恋者在社会压力下,违心地去和异性相亲、结婚,压抑着内心的真实感受、痛苦而又无人可诉时,真地为他们感到难过。身为同性恋者而被迫结婚,其实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一个人,还包括配偶、孩子甚至更多。
所以,听闻纽约同意同性恋者结婚的消息,我真的为他们感动高兴。这是同性恋者们为自己权利呼吁的胜利结果,更是人性的胜利!这是人类对人性更深入地理解和更好地尊重的表现。
我国什么时候允许同性恋者合法结婚呢?盼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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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问医生里面最好的医生,详细解释,听我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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