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九条【检测结果告知】 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在知道确诊结果之日起30日内将感染艾滋病的事实及时告知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30日后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权告知其配偶,并提供医学指导。
征求意见稿发出即引起社会关注:新闻调查、网上热议、专员讨论......
江苏省疾控中心性艾办专家 丁萍:
(有人)觉得我一旦实名了,就不能正常生活。实名制是否就是广而告之,实名制是否带来生活干扰,疑虑究竟为何而来,又如何破解?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陆林:
按照规定不同的感染对象,它的阶段有的不同的医学服务的内容。
截止2011年底,我国存活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78万,个人权利、公共利益究竟如何平衡?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科长 陈曦:
很多高危人群也好,感染的一些人也好,他现在认为还是停留在过去的一些思维模式,他们现在疾控中心搞检测,他就认为是搞监视,实际不是这样的概念。
社会调查:我认为这样人就没有隐私,告知家属,就无法面对孩子,单位同事,不可取,应该匿名(大众人群)
如果家人朋友都知道了,我肯定会离开这个地方(大众人群)
谁打电话给我丈夫,我就给谁拼命(高危人群)
这边实行首诊制,在医院初筛阳,确诊由医院告知。在CDC初筛阳,确诊由CDC告知,关于强制告知的情况,如果病人没有告知家属,相关人员也不会告知的,有的病人为此走向极端(医生)
广西打算实施强制告知的做法是危险的、不明智的。应从多角度劝说。(疾控)
检测想法:
1、初筛建议实名,易于告知,不强求。确诊实名制。
2、提高VCT服务质量:态度认真,真情服务,绝无歧视。
3、相信每个人都会对父母家属孩子负责的,告知厉害关系,多角度,多方法建议(这需要工作经验)。
4、我们必须改变我们的观念,如果全社会对艾滋病毒的携带者都不再用歧视的眼光去看待的时候,其实实不实名制已经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5、加大宣传力度,政府关怀,财政支持,社会无歧视。
医生您好,上次您去忙了好像一直没回复,请问能回访一下嘛
医生很有耐心,非常感谢!!!!!!
专业知识+心理咨询师 医生没一句废话每句都很真实 很好!
谢谢伟大的医生,非常好!
医生非常好,态度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