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上称之为功能性消化不良(funcfiolml dyspepsia,FD),既往临床上还称之为非溃疡性消化不良,特发性消化不良或原发性消化不良,是一组以反复发作的餐后饱胀、早饱、厌食、嗳气、恶心、呕吐、上腹痛、上腹烧灼感或反酸为主要表现,而经各项检查排除器质性、系统性或代谢性疾病的常见临床症候群。罗马Ⅲ标准对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诊断更加明确及细化:指经排除器质性疾病,反复发生的上腹痛、烧灼感、餐后饱胀或早饱达半年以上,且近2个月有症状。
1.胃食管反流 胃食管反流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中的反流亚型与其鉴别困难,胃食管反流性疾病具有典型或不典型反流症状,内镜证实有不同程度的食管炎症改变,24h食管pH监测有酸反应,无内镜下食管炎表现的患者属于反流样消化不良或胃食管反流性疾病不易确定,但两者在治疗上是相同的。
2.消化性溃疡 具有溃疡样症状的器质性消化不良包括:十二指肠溃疡,十二指肠炎,幽门管溃疡,幽门前区溃疡,糜烂性胃窦炎。在诊断功能性消化不良溃疡亚型前必须进行内镜检查以排除以上器质性病变。
3.胃轻瘫 许多全身性的或消化道疾病均可引起胃排空功能的障碍,造成胃轻瘫。较常见的原因有糖尿病、尿毒症、结缔组织病。在诊断功能性消化不良运动障碍亚型时,应仔细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胃轻瘫。
4.慢性难治性腹痛(CIPA) CIPA病人70%为女性,多有身体或心理创伤史。病人常常主诉有长期腹痛(超过6个月),且腹痛弥漫,多伴有腹部以外的症状。大多数病人经过广泛的检查而结果均为阴性。这类病人多数有严重的潜在的心理疾患,包括抑郁、焦虑和躯体形态的紊乱。他们常坚持自己有严重的疾病并要求进一步检查。对这类病人应提供多种方式的心理、行为和药物联合治疗。
(一)发病原因
功能性消化不良的病因不明,目前认为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包括了饮食和环境、胃酸分泌、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消化道运动功能异常、心理因素以及一些其他胃肠功能紊乱性疾病,如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吞气症、肠易激综合征等。
(二)发病机制
其发病机制尚不清楚,与下述机制有关:
1.饮食与环境因素 功能性消化不良病人的症状往往与饮食有关,许多患者常常主诉一些含气饮料、咖啡、柠檬或其他水果以及油炸类食物会加重消化不良。虽然双盲法食物诱发试验对食物诱因的意义提出了质疑,但许多患儿仍在避免上述食物并平衡了膳食结构后感到症状有所减轻。
2.胃酸 部分功能性消化不良的患者会出现溃疡样症状,如饥饿痛,在进食后渐缓解,腹部有指点压痛,当给予制酸剂或抑酸药物症状可在短期内缓解。这些都提示这类患者的发病与胃酸有关。
然而绝大多数研究证实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基础胃酸和最大胃酸分泌量没有增加,胃酸分泌与溃疡样症状无关,症状程度与最大胃酸分泌也无相关性。所以,胃酸在功能性消化不良发病中的作用仍需进一步研究。
3.慢性胃炎与十二指肠炎 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中大约有30%~50%经组织学检查证实为胃窦胃炎,欧洲不少国家将慢性胃炎视为功能性消化不良,认为慢性胃炎可能通过神经、体液因素影响胃的运动功能,也有作者认为非糜烂性十二指肠炎也属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应当指出的是,功能性消化不良症状的轻重,并不与胃黏膜炎症病变相互平行。
4.幽门螺杆菌(helicobacter pylori,Hp)感染 Hp是一种革兰阴性细菌,一般定植于胃的黏液层表面。无症状成人中Hp的感染率在35%以上,90%以上的十二指肠溃疡病人存在Hp。铋剂加抗生素可以根除Hp,使组织学胃炎消退,还可以使溃疡的复发率从每年的80%以上降低至每年10%以下。所以Hp是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和慢性胃窦炎的重要原因,这一点已基本明确。
但Hp慢性感染与功能性消化不良关系的研究结果差异很大。急性Hp感染可引起一过性的恶心、腹痛和呕吐等症状,但尚无确切证据表明这种细菌可以引起慢性功能性消化不良。成人中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Hp的阳性检出率为40%~70%,与人群流行病学结果相近。严格的对照研究未证实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Hp感染率高于正常健康人。Hp阳性和Hp阴性者的胃肠运动和胃排空功能无明显差异。且Hp阳性的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经根除Hp治疗后其消化不良症状并不一定随之消失。
最近的一项研究提出,根治幽门螺杆菌从长期来说,可能对症状缓解有益,但不能立即生效。更进一步的研究还证实,Hp特异性抗原与功能性消化不良间不存在相关性,Hp甚至其特异血清型CagA与任何消化不良症状或任何原发性功能性上腹不适症状均无关系。然而,儿童中的研究却发现功能性消化不良的Hp感染率明显高于健康儿童(P<0.01),经抗Hp治疗者消化不良症状可以消失。因此,Hp在功能性消化不良中的作用还需作进一步的研究。
5.胃肠运动功能 现在许多的研究都认为功能性消化不良其实是胃肠道功能紊乱的一种。它与其他胃肠功能紊乱性疾病有着相似的发病机理。1990年,一个由临床研究者组成的国际工作小组在罗马制定出一个有关胃肠道功能紊乱的分类标准,称为罗马标准。近年来随着对胃肠功能疾病在生理学(运动-感觉)、基础学(脑-肠作用)、精神社会学等方面的进一步了解,并基于其所表现的症状及解剖位置,罗马委员会又对此诊断标准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标准,即罗马Ⅱ标准。罗马Ⅱ标准不仅包括诊断标准,亦对胃肠功能紊乱的基础生理、病理、神经支配及胃肠激素、免疫系统做了详尽的叙述,同时在治疗方面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因此罗马Ⅱ标准是目前世界各国用于功能性胃肠疾病诊断、治疗的一个共识文件。
该标准认为:胃肠道运动在消化期与消化间期有不同的形式和特点。消化间期运动的特点则是呈现周期性移行性综合运动。空腹状态下由胃至末端回肠存在一种周期性运动形式,称消化间期移行性综合运动(MMC)。大约在正常餐后4~6h,这种周期性、特征性的运动起于近端胃,并缓慢传导到整个小肠。每个MMC由 4个连续时相组成:Ⅰ相为运动不活跃期;Ⅱ相的特征是间断性蠕动收缩;Ⅲ相时胃发生连续性蠕动收缩,每个慢波上伴有快速发生的动作电位(峰电位),收缩环中心闭合而幽门基础压力却不高,处于开放状态,故能清除胃内残留食物;Ⅳ相是Ⅲ相结束回到Ⅰ相的恢复期。与之相对应,在Ⅲ期还伴有胃酸分泌、胰腺和胆汁分泌。在消化间期,这种特征性运动有规则的重复出现,每一周期约90min左右。空腹状态下,十二指肠最大收缩频率为12次/min,从十二指肠开始MMC 向远端移动速度为5~10cm/min,90min后达末端回肠,其作用是清除肠腔内不被消化的颗粒。
消化期的运动形式比较复杂。进餐打乱了消化间期的活动,出现一种特殊的运动类型:胃窦-十二指肠协调收缩。胃底出现容受性舒张,远端胃出现不规则时相性收缩,持续数分钟后进入较稳定的运动模式,即3次/min的节律性蠕动性收缩,并与幽门括约肌的开放和十二指肠协调运动,推动食物进入十二指肠。此时小肠出现不规则、随机的收缩运动,并根据食物的大小和性质,使得这种运动模式可维持2.5~8h。此后当食物从小肠排空后,又恢复消化间期模式。
在长期的对功能性消化不良病人的研究中发现:约50%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存在餐后胃排空延迟,可以是液体和(或)固体排空障碍。小儿功能性消化不良中有61.53%胃排空迟缓。这可能是胃运动异常的综合表现,胃近端张力减低,胃窦运动减弱,胃电紊乱等都可以影响胃排空功能。胃内压力测定发现,25%功能性消化不良胃窦运动功能减弱,尤其餐后明显低于健康人,甚至胃窦无收缩。儿童中,FD病儿胃窦收缩幅度明显低于健康儿。胃容量-压力关系曲线和电子恒压器检查发现患者胃近端容纳舒张功能受损,胃顺应性降低,近端胃壁张力下降。
部分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有小肠运动障碍,以近端小肠为主,胃窦-十二指肠测压发现胃窦-十二指肠运动不协调,主要是十二指肠运动紊乱,约有1/3的FD存在肠易激综合征。
除了胃与小肠,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还可能存在着其他方面的动力学异常。Margio等应用超声波检测发现,有30.7%的患者存在胆道排空延迟。国内学者对FD儿童进行超声胃排空及餐后胆囊排空的检测发现,约25%的FD患儿在胃排空障碍的同时也存在餐后胆囊排空延迟。肛内测压发现肛管静息压明显高于正常对照组,这表明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可能并非仅为胃部功能障碍,而是整个消化道平滑肌功能异常。
6.内脏感觉异常 许多功能性消化不良的病人对生理或轻微有害刺激的感受异常或过于敏感。一些病人对灌注酸和盐水的敏感性提高;一些病人即使在使用了H2受体拮抗药阻断酸分泌的情况下,静脉注射五肽胃泌素仍会发生疼痛。一些研究报道,球囊在近端胃膨胀时,功能性消化不良病人的疼痛往往会加重,他们疼痛发作时球囊膨胀的水平显著低于对照组。
因此,内脏感觉的异常在功能性消化不良中可能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这种感觉异常的基础尚不清楚,初步研究证实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存在两种内脏传入功能障碍,一种是不被察觉的反射传入信号,另一种为感知信号。两种异常可单独存在,也可以同时出现于同一患者。当胃肠道机械感受器感受扩张刺激后,受试者会因扩张容量的逐渐增加,而产生感知、不适、疼痛,从而获得不同状态的扩张容量,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感知阀明显低于正常人,表明患者感觉过敏。
7.心理社会因素 心理学因素是否与功能性消化不良的发病有关一直存在着争议。国内有学者曾对186名FD患者的年龄、性别、生活习惯、文化程度等进行了解,并作了焦虑及抑郁程度的评定,结果发现FD患者以年龄偏大的女性多见,它的发生与焦虑、抑郁有较明显的关系。但目前尚无确切的证据表明功能性消化不良症状,与精神异常或慢性应激有关。功能性消化不良病人重大生活应激事件的数量也不一定高于其他人群,但很可能这些病人对应激的感受程度要更高。所以作为医生,要了解病人的疾病就需要了解病人的性格特征、生活习惯等,这可能对治疗非常重要。
8.其他胃肠功能紊乱性疾病
(1)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烧心和反流是胃食管反流的特异性症状,但是许多GERD病人并无此明显症状,有些病人主诉既有烧心又有消化不良。目前有许多学者已接受了以下看法:有少数GERD病人并无食管炎,许多GERD病人具有复杂的消化不良病史,而不仅是单纯烧心与酸反流症状。用食管24h pH监测研究发现 ,约有20%的功能性消化不良病人和反流性疾病有关。最近Sandlu等报告,20例小儿厌食中,12例(60%)有胃食管反流。因此,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胃食管反流性疾病和某些功能性消化不良的病例有关。
(2)吞气症:许多病人常下意识地吞入过量的空气,导致腹胀、饱胀和嗳气,这种情况也常继发于应激或焦虑。对于此类病人,治疗中进行适当的行为调适往往非常有效。
(3)肠易激综合征(IBS):功能性消化不良与其他胃肠道紊乱之间常常有许多重叠。约有1/3的IBS病人有消化不良症状;功能性消化不良病人中有IBS症状的比例也近似。
1989年,美国芝加哥专题会议将功能性消化不良分为5个亚型:①反流样消化不良(reflux-like dyspcpsia);②运动障碍样消化不良(dysmotility-like dyspepsia);③溃疡样消化不良(ulcer-like dyspepsia);④吞气症(aerophagia); ⑤特发性消化不良(idiopathic dyspepsia)。但后面的两型概念比较模糊,有的学者提出分成3型(即前3型)。但目前采用较多的是4型分类:①运动障碍样型;②反流样型;③溃疡样型;④非特异型。
1.运动障碍样消化不良 此型患者的表现以腹胀、早饱、嗳气为主。症状多在进食后加重。过饱时会出现腹痛、恶心,甚至呕吐。动力学检查约50%~60%患者存在胃近端和远端收缩和舒张障碍。
2.反流样消化不良 突出的表现是胸骨后痛,烧心,反流。内镜检查未发现食管炎,但24h pH监测可发现部分患者有胃食管酸反流。对于无酸反流者出现此类症状,认为与食管对酸敏感性增加有关。
3.溃疡样消化不良 主要表现与十二指肠溃疡特点相同,夜间痛,饥饿痛,进食或服抗酸药能缓解,可伴有反酸,少数患者伴烧心,症状呈慢性周期性。内镜检查未发现溃疡和糜烂性炎症。
4.非特异型消化不良 消化不良表现不能归入上述类型者,常合并肠易激综合征。
但是,除了反流样消化不良,其他几种分类并无重要的临床意义。许多病人并不止归入一个亚型;而且这种分类与病理生理学紊乱和临床疗效无关。例如:动力障碍亚型的消化不良病人,胃轻瘫的发生率并不比其他亚型高;促动力药对他们的疗效也并不一定好于其他亚型病人。然而,反流亚型的消化不良病人胃食管反流的发生率,确实要高于其他亚型病人,且抗反流治疗效果更好。
1.诊断 对于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诊断,首先应排除器质性消化不良。除了仔细询问病史及全面体检外,应进行相应的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多数根据第一线检查即可基本确定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诊断。此外,许多原因不明的腹痛、恶心、呕吐患者往往经胃肠道压力检查找到了病因,这些检查也逐渐开始应用于儿科病人。
2.功能性消化不良通用的诊断标准
(1)临床表现:慢性上腹痛、腹胀、早饱、嗳气、反酸、烧心、恶心、呕吐、喂养困难等上消化道症状,持续至少4周。
(2)辅助检查:内镜检查未发现胃、十二指肠溃疡、糜烂、肿瘤等器质性病变,未发现食管炎,也无上述疾病史。B超、X线检查,排除肝、胆、胰疾病。
(3)实验室检查,排除肝、胆、胰疾病。
(4)无糖尿病史,结缔组织病,肾脏疾病及精神病。
(5)无腹部手术史。
3.罗马Ⅱ诊断标准 罗马Ⅱ对小儿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诊断采用了成人的标准,具体如下:
下列症状在12个月内至少出现12周,但无须连续:
(1)上腹部持续性或复发性疼痛或不适感。
(2)无器质性疾病的证据。
(3)排便后不缓解,大便的次数及形状无改变。
应做血常规、肝肾功能、血糖、甲状腺功能、粪隐血试验和胃食管24h pH监测。常规检查常无异常发现,有的可有轻度贫血。排除糖尿病、结缔组织病、甲状腺功能障碍和肝肾胰等疾病。
应做上消化道内镜、肝胆胰超声、胸部X检查。超声或放射性核素胃排空检查、胃肠道压力测定等多种胃肠道动力检查手段,在FD的诊断与鉴别诊断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内镜检查主要除外食管、胃、十二指肠炎症、溃疡、糜烂、肿瘤等器质性病变。超声检查除外肝、胆、胰、肾等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