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脏病可分成两大类。第一类为原先存在的心脏病,以风湿性及先天性心脏病居多,高血压性心脏病、二尖瓣脱垂和肥厚型心脏病少见。第二类系由妊娠诱发的心脏病,如妊高征心脏病、围生期心脏病。
本病主要鉴别是妊娠合并心脏病还是心脏病合并妊娠。由于正常妊娠本身可以出现一系列与心脏病相似的症状,如心悸,气短,足踝部水肿等,故而许多患者错把心脏病的表现误认为是怀孕以后的正常现象,甚至出现了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持续咳嗽等早期心力衰竭的症状,应与上呼吸道感染鉴别。
本病常有以下两方面的病因:
1.原先存在的心脏病,以风湿性及先天性心脏病居多,高血压性心脏病、二尖瓣脱垂和肥厚型心脏病少见;先天性心脏病分为无紫绀型和紫绀型,无紫钳型又可分为无分流型先心病(如肺动脉口狭窄、主动脉狭窄、马方综合征)和左向右分流型先心病(如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紫绀型先心病(右向左分流型先心病)如法洛氏四联症、完全大动脉转位及艾森曼格综合征,孕产妇死亡率高达27%-70%。
2.由妊娠诱发的心脏病,如妊高征心脏病、围生期心脏病。
临床表现
1、心力衰竭:心脏病患者若原来心功能已受损或勉强代偿,可因妊娠而进一步心功能代偿不全。在风心病孕妇,心功能不全表现为: ①肺弃血:多见于二尖瓣病变,患者气急、劳累后更甚,两肺基底部有细湿罗音。X线检查示间质水肿。②急性肺水肿:多见于重度二尖瓣狭窄,由于高血容量使肺动脉压增高所致。患者突然气急,不能平卧,咳嗽,咯泡沫样痰或血,两肺散在哮鸣音或湿罗音。③右心衰竭:常见于年龄较大、心脏扩大较显著、有心房颤动者,平时即有劳动力减退,或曾有心务衰竭史。在先心病孕妇,动脉导管未闭、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伴有肺动脉高压者,常导致右心衰竭;肺动脉瓣狭窄和法洛四联症,由于右心室压力负荷过重,也多表现为右心衰竭;主动脉瓣狭窄则可因左心室压力负荷过重而表来左心衰竭。
2、感染性心内膜炎:无论风心病或先心病均可因菌血症而并发感染性心内膜炎。如不及时控制可促发心力衰竭而致死。
3、缺氧及发绀:在发绀型先心病,平时即有缺氧及发绀,妊娠期外周阻力低,发绀加重。非发绀型、左至右分流的先心病孕妇,若因失血等原因而血压下降,可致暂时性逆向分流,即右至左分流,从而引起发绀及缺氧。
4、栓塞:妊娠期间,血液处于高凝状态,加上心脏病伴有的静脉压增高及静脉血液郁滞,易于并发栓塞症。血栓可能来自盆腔,引起肺栓塞,使肺循环压力增高,从而激发肺水肿,或使左至右分流逆转为右至左分流。若为左右心腔交通的先心病,则血栓可能通过缺损而造成周围动脉栓塞。
诊断
若孕前即知患有器质性心脏病,当然不存在诊断问题,但有些患者可无自觉症状而不就医。由妊娠引起的一系列心血管系统的功能改变,可导致心悸、气急、水肿等症状,也可伴有心脏轻度增大、心脏杂音等体征以及X线、心电图改变,从而增加心脏诊断困难。不过,若发现下列异常,应考虑存在器质性心脏病。
1、Ⅲ级以上、粗糙的收缩期杂音。
2、舒张期杂音。
3、严重的心律失常,如心房颤动或扑动、房室传导阻滞等。
4、X线摄片示心影明显扩大,尤其个别心房或心室明显扩大。
5、超声心动图显示心瓣膜、心房和心室病变。
①常规作心电图检查有助诊断。心功能监测包括临床观察、辅助检查如动态血压监测、心电图等,以及相关血液生化指标的检测。
②超声心动图即使应用超声波回声探查心脏和大血管以获取有关信息的一组无创性检查方法。包括M型超声、二维超声 、脉冲多普勒、连续多普勒、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有助于确诊有无肺动脉高压及先天性心脏病的类别。
1.未孕时有器质性心脏病的育龄妇女,如有以下情况则不宜妊娠
(1)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严重的二尖瓣狭窄伴有肺动脉高压,或有较明显发绀的先天性心脏病,应先行修复手术,如不愿手术或不能手术者。
(2)风湿性心脏病伴有心房颤动者或心率快难以控制者。
(3)心脏明显扩大(提示有心肌损害或严重瓣膜病变)或曾有脑栓塞恢复不全者。
(4)曾有心力衰竭史或伴有严重的内科并发症,如慢性肾炎、肺结核患者。上述患者应严格避孕。
2.妊娠期
(1)治疗性人工流产 患器质性心脏病的孕妇,如有上述不宜妊娠的指征,应尽早做人工流产。妊娠3个月内可行吸宫术,妊娠超过3个月,应选择适合的中止妊娠措施。孕期出现心力衰竭者,须待心衰控制后再做人工流产。
(2)加强产前检查 心功能Ⅰ、Ⅱ级孕妇可继续妊娠,应从孕早期开始进行系统产前检查,严密观察心功能情况。最好由产科和内科共同监护。心功能Ⅰ级或Ⅱ级患者孕期劳累或有上呼吸道感染时,可迅速恶化为Ⅲ级,甚至出现心力衰竭。
(3)预防心衰 每天夜间保证睡眠10小时,日间餐后休息0.5~1小时。限制活动量,限制食盐量,每天不超过4克。积极防治贫血,给予铁剂、叶酸、维生素B和C、钙剂等。加强营养。整个妊娠期体重增加不宜超过11公斤。
(4)早期发现心衰 当体力突然下降、阵咳、心率加快、肺底持续湿啰音,且咳嗽后不消失,水肿加重或体重增长过快时,均应提高警惕。
(5)及时治疗急性心衰 取半卧位,以利呼吸和减少回心血量,立即吸氧,给予镇静剂、利尿剂(一般以速尿静注或口服),静注强心药物西地兰或毒毛旋花子甙K。症状改善后可酌情口服毛地黄制剂地戈辛。
(6)适时入院 即使无症状,也应于预产期前2周入院。孕期心功能恶化为Ⅲ级或有感染者应及时住院治疗。
(7)有心脏病手术史者的处理仍取决于手术后心脏功能情况。
3.分娩期
(1)产程开始即应给抗生素,积极防治感染。每日4次测体温,勤数脉搏和呼吸。
(2)使产妇安静休息,可给少量镇静剂,间断吸氧,预防心衰和胎儿宫内窘迫。
(3)如无剖宫产指征,可经阴道分娩,但应尽量缩短产程。可行会阴侧切术、产钳术等。严密观察心功能情况。因产程延长可加重心脏负担,故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以硬膜外麻醉为宜。如发生心衰,须积极控制心衰后再行剖宫产术。
(4)胎儿娩出后腹部放置沙袋加压,防止腹压骤然降低发生心衰,并立即肌注吗啡或苯巴比妥钠。如产后出血超过300毫升,肌注催产素。需输血输液时,应注意速度勿过快。
4.产褥期
产妇充分休息。观察体温、脉搏、心率、血压及阴道出血情况,警惕心衰及感染,继续应用抗生素。如果心脏功能差,不适宜再次妊娠的妇女可采取长效避孕措施。
本病严重的并发症:可致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尤其是合并心力衰竭时病情更加危重,是导致孕产妇和围生儿死亡的直接原因,约占孕产妇死亡的5.6%-8.5%,严重影响母婴的生命安全。我国妊娠期心脏病发病率为1.06%,病死率为0.73%,是仅次于产后出血导致孕产妇和围生儿死亡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