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醚急性中毒(ether poisoning)大多由于麻醉时用量过大、浓度过高或滴入过快引起,偶因误饮而致。部分病人对乙醚过敏。孕妇乙醚中毒,可导致胎儿或新生儿中毒。
主要与其他吸入性麻醉药相鉴别,包括氯仿, 氟烷中毒相鉴别。
乙醚急性中毒(ether poisoning)大多由于麻醉时用量过大、浓度过高或滴入过快引起,此外,误吸、误饮也是乙醚中毒的常见原因。
乙醚中毒症状包括呕吐、面色青紫、体温下降、瞳孔散大、呼吸表浅而不规则,甚至呼吸突然停止;或出现脉速而弱,血压下降以至循环衰竭。当小儿吸入乙醚蒸气浓度超过15%(婴儿更低)时,即能直接作用于心脏传导系统,甚至引起心搏骤停。已有肺部、肾脏等疾患或糖尿病人,在吸入乙醚以后常有迟发性中毒表现,一般在麻醉后12~24小时内出现不安、谵妄、脉速;或有黄疸、发绀、昏迷、抽搐;可能在数日内死亡。在中度到深度乙醚麻醉时,由于刺激作用而引起肾上腺皮质激素和去甲肾上腺素分泌增加,可能导致血压增高,甚至发生颅内出血。在深度麻醉时,有时出现强直性或阵挛性惊厥,常有角弓反张及牙关紧闭现象。此种惊厥较易发生于急性毒血症或脓毒血症、碱中毒或血钙降低等情况下及长时间麻醉后。
口服乙醚中毒时,并有口、舌、咽、喉及胃部灼痛,流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胃扩张、脉快、颜面潮红、出汗、呼吸困难、血尿、惊厥、昏迷等。在应用治疗量乙醚时,偶出现过敏症状,如皮肤弥漫性红肿、感觉异常、心悸及呼吸困难等。
乙醚中毒时,应常规留取剩余的毒物或可能含毒的标本,如呕吐物、胃内容物、尿液、粪、血标本等。必要时进行毒物分析或细菌培养。毒物分析虽很重要,但不能等待检查结果报告后才开始治疗。对于慢性中毒,检查环境中和人体内毒物的存在,有助于确定诊断。
1、有肺部疾病、心脏病、肝肾功能损害和有过敏史者禁用乙醚。
2、加强安全生产,防止跑、冒、漏、滴及污染生产车间、环境。
3、人体防护
(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2)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4)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可出现“乙醚惊厥”,表现为阵挛性或强直性惊跃,角弓反张(背肌的强直性痉挛,使头和下肢后弯而躯干向前成弓形的状态),牙关紧闭。对乙醚过敏者,发生皮肤弥漫性红肿、心悸和呼吸困难。出现肾脏损害时,可有血尿、蛋白尿、管型尿(蛋白质在肾小管腔中凝聚而形成的一种圆柱状物。正常人12小时尿中管型应少于5000个,每毫升尿内含2~5个,或每一低倍镜视野小于1个。在正常人尿内可有少量透明及细胞颗粒管型。如果尿液中管型增多,称为管型尿)、尿搪、丙酮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