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产后一年内的无痛性甲状腺炎又称产后甲状腺炎,无痛性甲状腺炎常常伴随甲状腺功能紊乱。产后甲状腺炎发病率5%~10%。虽然产后甲状腺炎病因不清,但最近有证据提示是甲状腺自身免疫性疾病。
Graves病产后可加重或复发。突眼、甲状腺杂音或胫骨前黏液性水肿、甲状腺摄碘率增高而不同于本病。但可与本病同存,如合并存在,则碘摄取率不能作为鉴别诊断的依据,需测定TS-Ab,TPO-Ab,TR-Ab,必要时甲状腺针吸细胞学检查加以鉴别。
1.自身免疫 已证明本病与自身免疫关系密切。妊娠早期(前3个月)TPOAb阳性者,产后甲状腺炎发病率高达30%~50%。
2.遗传研究表明,本病具有HLA抗原多态性。
3.碘 过量碘可诱发产后甲状腺炎。
4.既往有Graves病病史的妇女,产后无症状甲状腺炎尤为多见。
1.病程和无痛性甲状腺炎相似,患者通常无症状,多数在产后检查甲状腺功能时被发现,少数是患者出现甲状腺肿或轻度心悸时被发现。
2.多数患者没有症状,少数患者在甲减期可能有轻度水肿、乏力、怕冷等症状,许多患者没有咽喉部不适感,10%~20%患者有局部压迫感或甲状腺区的隐痛,偶尔有轻压痛。
3.甲状腺多为双侧对称性、弥漫性轻度肿大,峡部及锥状叶常同时增大,也可单侧性肿大,甲状腺往往随病程发展而逐渐增大,但很少压迫颈部出现呼吸和吞咽困难。触诊时甲状腺与周围组织无粘连,吞咽运动时可上下移动。
4.颈部淋巴结一般不肿大,少数病例也可伴颈部淋巴结肿大,但质软。
1.白细胞正常,红细胞沉降率(ESR)正常或轻度升高。
2.甲亢期间血清T3、T4增高,TSH减低。TSH抑制到可检出的最低限范围。TSH刺激也不能使其增加。
3.血清TG升高。血清TPO-Ab水平升高,但是其滴度相对于桥本甲状腺炎来说较低。约2/3病人甲状腺抗体阳性,TPO-Ab阳性率明显高于TGAb。极少数病人血清中存在TSAb,但出现的效价及时间与甲状腺病毒症发作及严重性无关。
4.甲状腺球蛋白(Tg) 可增高,与甲状腺淋巴细胞浸润及腺体破坏相关;对诊断本病的敏感性为0.81,特异性0.98。
5.甲状腺摄131Ⅰ率 甲状腺毒症阶段明显降低。在功能低下阶段有所恢复。
6.过氯酸盐释放试验 对产后甲状腺炎过后2~4年,甲状腺功能保持正常的妇女进行过氯酸盐释放实验证明,大部分病人过氯酸盐释放实验阳性,提示这些妇女存在持久性甲状腺碘有机化缺陷。这种缺陷与实验前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的滴度呈相关性。
7.甲状腺超声波检查 可表现低回声。持续低回声可能预示甲状腺自身免疫破坏过程持续存在。
8.甲状腺穿刺活检 由于产后甲状腺炎时甲状腺仅轻度增大,穿刺操作有困难,一般不作甲状腺穿刺活检。必要时做出的结果有利于诊断和鉴别诊断。
应避免给有本病病史妇女使用含碘药物,以避免诱发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妊娠妇女产前定期测定TPO-Ab对于预测该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特别对阳性抗体者应进行产后甲状腺功能的严密随访,由于在产后6个月82.2%的本病患者发生激素异常,故有研究者建议,对本病及高危人群应于6个月及以后进行随访。
产后甲状腺炎妇女多能重新恢复正常甲状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