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面肌双瘫综合征即Möbius综合征,又称先天性眼-麻痹、婴儿眼肌萎缩、先天性面瘫、GraefeⅡ综合征、von Graefe综合征、先天性展神经和面神经麻痹(congenital abducens and facial nerves paralysis)等。本病征以脑神经联合麻痹、先天畸形及智力低下为特点。
与染色体畸变疾病相鉴别。 染色体畸变疾病:是先天性染色体数目异常或结构畸变而形成的疾病。正常受精卵是由各含一个染色体组的精子和卵子结合而成,因此,受精卵发育形成的体细胞就具有分别来自父、母双方的两个染色体组,即23对染色体,称为二倍体。染色体畸变可分为数目畸变和结构畸变,典型病为21-三体综合征。
(一)发病原因
本病征病因有多种认识,至今尚无结论。
(二)发病机制
1.发病机制 一般认为发病有以下几种学说:
(1)有害因子:可能系胎儿在宫内,特别是在妊娠2个月内胚胎受到外界有害因子的作用,使展神经、面神经、舌咽神经、舌下神经核发育不良,内侧纵束也可能有缺陷。
(2)中胚叶学说:另外有人认为外胚叶学说不能解释成骨缺陷、血管瘤、乳房缺如等畸形,故又提出中胚叶学说,认为肌肉是原发性损害,先天畸形发生在胚胎期神经支配完成之前。
2.病理变化和分类 Huebner最先从神经病理检查中证明本病系中枢神经系统发育异常,另有文献报道证明脑神经核有发育不良。
Towfighi等(1979)将本病征分为4组:①脑神经核发育不良或萎缩;②原发性周围神经损害;③脑干神经核的坏死灶;④肌病的。
1.双侧面瘫 可以是完全的或不完全的,表现为面部无表情运动,鼻唇沟浅,圆口,口唇音不清。幼儿期吸吮、喂养困难,儿童期可有口角流涎,食物残留在颊部等现象。还有眼轮匝肌无力,下睑外翻,泪液蓄积于下穹隆、眼睑闭合不全、暴露性角膜炎。
2.双眼外转受限 双眼外转均不超过中线,不能做水平扫视运动,当看左或右侧目标时必须转动头位,但垂直运动及Bell现象正常。
3.眼位 多数病例呈内斜位,少数病例第一眼位可为正常。辐辏可正常或有缺陷,集合时瞳孔收缩正常。
4.其他脑神经障碍 舌下神经受损害表现为舌麻痹、舌萎缩变小,典型者变尖、有沟裂,舌下神经运动根受影响表现为咬合无力、软腭运动缺陷、异常发音和语言发育迟缓。
5.其他发育异常 可见小颌畸形、多指(趾)、短指、畸形足、血管瘤、胸肌、腓骨肌萎缩、乳腺缺如、耳聋等。
6.智力低下。
7.脑电图可有异常。
本病征主要以上述临床表现进行诊断,尤应注意早年存在而无进展的Ⅵ、Ⅷ神经麻痹之特点。
1.眼球运动检查 让患者向6个诊断眼位注视以寻找麻痹肌,如一眼向鼻侧、颞侧、颞上、颞下、鼻上、鼻下转动受限,分别表示内直肌、外直肌、上直肌、下直肌、下斜肌、上斜肌麻痹。若眼球固定不动,为全眼外肌麻痹。 2,复像测定 先测定是同侧复像还是交叉复像;再确定是水平分离为主还是垂直分离为主,复像有无倾斜,按6个诊断眼位查出最大分离方位及周边物像属何眼。
参照先天性疾病预防方法。预防措施同其他出生缺陷性疾病,预防应从孕前贯穿至产前:
1.婚前体检在预防出生缺陷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作用大小取决于检查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血清学检查(如乙肝病毒、梅毒螺旋体、艾滋病病毒)、生殖系统检查(如筛查宫颈炎症)、普通体检(如血压、心电图)以及询问疾病家族史、个人既往病史等,做好遗传病咨询工作。
2.孕妇尽可能避免危害因素 包括远离烟雾、酒精、药物、辐射、农药、噪音、挥发性有害气体、有毒有害重金属等。在妊娠期产前保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系统的出生缺陷筛查,包括定期的超声检查、血清学筛查等,必要时还要进行染色体检查。
一旦出现异常结果,需要明确是否要终止妊娠;胎儿在宫内的安危;出生后是否存在后遗症,是否可治疗,预后如何等等。采取切实可行的诊治措施。
可发生暴露性角膜炎,语言发育迟缓。并有多发畸形。
本病可并发暴露性角膜炎,语言发育迟缓,多发畸形等。 暴露性角膜炎:角膜失去眼睑保护而暴露在空气中,引起干燥、上皮脱落进而继发感染的角膜炎症。角膜暴露的常见原因有眼睑缺损、眼球突出、睑外翻、上述源性上睑滞留或闭合不全等。此外棉神经麻痹、深麻醉或昏迷也可导致此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