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信息
提问咨询
疾病指南
找好医生
手机应用
应用中心
登录
|
注册
首页
咨询列表
疾病指南
找好医生
手机应用
免费提问
*
疾病名称:
疾病别名:
疾病部位:
--请选择--
背部
腹部
颈部
皮肤
全身
生殖部位
四肢
头部
臀部
胸部
腰部
男性股沟
女性盆骨
上肢
下肢
鼻
耳
口
头
眼
牙
眉
毛发
盆腔
其他
男性胸部
女性胸部
添加部位
科室分类:
--请选择--
内科
外科
儿科
传染病科
妇产科
精神心理科
皮肤性病科
中医科
肿瘤科
骨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医学科
介入医学科
其他科室
营养科
五官科
医技科
医学影像学
--请选择--
干部诊疗科
特色医疗科
全科
特诊科
护理咨询
急诊科
结核病科
地方病科
医疗美容科
预防保健科
运动医学科
职业病科
中西医结合科
重症监护室
碎石中心
烧伤科
生殖医学中心
男科
体检科
药剂科
行政科室
其他
--请选择--
--请选择--
内科
外科
儿科
传染病科
妇产科
精神心理科
皮肤性病科
中医科
肿瘤科
骨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医学科
介入医学科
其他科室
营养科
五官科
医技科
医学影像学
--请选择--
干部诊疗科
特色医疗科
全科
特诊科
护理咨询
急诊科
结核病科
地方病科
医疗美容科
预防保健科
运动医学科
职业病科
中西医结合科
重症监护室
碎石中心
烧伤科
生殖医学中心
男科
体检科
药剂科
行政科室
其他
--请选择--
--请选择--
内科
外科
儿科
传染病科
妇产科
精神心理科
皮肤性病科
中医科
肿瘤科
骨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医学科
介入医学科
其他科室
营养科
五官科
医技科
医学影像学
--请选择--
儿科综合
小儿外科
儿童保健科
新生儿科
小儿骨科
小儿神经内科
小儿呼吸科
小儿血液科
小儿耳鼻喉科
小儿心内科
小儿康复科
小儿精神科
小儿肾内科
小儿消化科
小儿皮肤科
小儿急诊科
小儿内分泌科
小儿泌尿外科
小儿感染科
小儿心外科
小儿胸外科
小儿神经外科
小儿整形科
小儿风湿免疫科
小儿妇科
--请选择--
--请选择--
内科
外科
儿科
传染病科
妇产科
精神心理科
皮肤性病科
中医科
肿瘤科
骨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医学科
介入医学科
其他科室
营养科
五官科
医技科
医学影像学
--请选择--
儿科综合
小儿外科
儿童保健科
新生儿科
小儿骨科
小儿神经内科
小儿呼吸科
小儿血液科
小儿耳鼻喉科
小儿心内科
小儿康复科
小儿精神科
小儿肾内科
小儿消化科
小儿皮肤科
小儿急诊科
小儿内分泌科
小儿泌尿外科
小儿感染科
小儿心外科
小儿胸外科
小儿神经外科
小儿整形科
小儿风湿免疫科
小儿妇科
--请选择--
*
疾病内容:
毒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各种形式和剂量作用于人体,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生物学反应和病理变化,导致机体功能严重损害,甚至危及生命的物质,包括化学品、药物、植物和气体等。毒物进入人体后,在体内与体液、组织相互作用后可引起一系列中毒症状表现,组织代谢和器官功能障碍,严重者可导致病孩死亡或终身残疾。因摄入毒物而产生的一系列危及生命的病理生理改变和相应症状称为中毒。摄入毒物后数小时至数天内出现中毒表现者称为急性中毒。 凡能引起中毒的物质均被视为毒物。毒物的范围很广。一些毒物对人体有剧烈毒性,如氰化物、有机磷等。另一些毒物则在一定条件下才具备毒性,如食物、药物、维生素、氧等。这些毒物在平时不具备毒物特性,而在过量应用或与其他物质作用后才产生毒性。 急性中毒是儿科的常见急症之一,儿童以食入中毒最多见,年龄多见于1~5岁。由于年幼儿有一定的活动能力,但认知能力和生活经验不足,对某些毒物和药物的危害缺乏认识,因此中毒发生率在此年龄组较高。文献报道中,年龄小于5岁的中毒群体虽发病率较高,但大多属于无意中毒,其摄入的中毒物质剂量不大、毒物种类单一,其病死率低于青少年患者,而青少年患者有相当部分在存在精神抑郁或心理障碍情况下自伤性服毒,其服毒剂量通常较大,病死率相对较高。小儿发生中毒后被送至医院时,经常会遇到病孩家长不能准确提供毒物种类及毒物摄入量的病史,以致无针对的解毒措施,可在短时间内导致病孩死亡。因此,在遇到急性中毒时,家长应尽可能提供毒物;另外即使对于可疑中毒者,亦应及早给予治疗处理,争取抢救时间,避免中毒进一步加重,降低和减少病死率及后遗症。
疾病鉴别:
1.应与下列疾病进行鉴别 对诊断一时不明确且伴昏迷者:①低血糖;②酮症酸中毒;③颅内出血;④中枢感染;⑤肝性脑病;⑥尿毒症;⑦电解质紊乱。 2.提示病情危重 急性中毒伴有下列表现时:①深昏迷;②休克或血压不稳定;③高热或体温不升;④呼吸衰竭;⑤心力衰竭或严重心律失常;⑥惊厥持续状态;⑦肾功能衰竭;⑧DIC;⑨血钠高于150mmol/L或低于120mmol/L。对于这些患儿,应常规监测肝、肾等各脏器功能,为病情判断和支持处理提供依据。
疾病原因:
(一)发病原因 毒物品种繁多,按其使用范围和用途可分为下列几种: 1.工业性毒物 包括工业原材料,如化学溶剂、油漆、重金属、汽油、氯气、氰化物、甲醇、硫化氢等。 2.农业性毒物 有机磷农药,化学除草剂,灭鼠药,化肥等。 3.药物过量中毒(poisoning) 许多药物(包括中药)过量均可导致中毒,如地高辛,抗癫痫药,退热药,麻醉镇静药,抗心律失常药等。 4.动物性毒物 毒蛇、蜈蚣、蜂类、蝎、蜘蛛、河豚、新鲜海蜇等。 5.食物性毒物 过期或霉变食品,腐败变质食物,有毒食品添加剂。 6.植物性毒物 野蕈类,乌头,白果等。 7.其他 强酸强碱,一氧化碳,化妆品,洗涤剂,灭虫药等。 此外,根据毒物的物理状态还可分为挥发性与非挥发性毒物,根据毒物吸收方式分为食入、吸入、皮肤接触吸收性毒物等。 (二)发病机制 1.毒物的作用 各种毒物进入体内后产生的毒性作用途径、目标、时间、范围及强度各不相同。进入途径以胃肠道最多,其他还有呼吸道、皮肤、五官、创口、注射等。毒物进入途径取决于毒物本身特性,某些毒物仅有1~2种入侵途径(如毒蕈),而另一些则可有多种途径(如有机磷农药)。毒物的作用部位直接影响中毒程度,当毒物作用于氧代谢、神经系统、心脏等代谢关键环节或重要脏器时,可使病人很快出现严重症状,甚至死亡。毒物进入人体后对机体产生的损害作用称为毒性,毒物的毒性越强,则对机体的危害越大。此外,毒物摄入剂量、毒理特性以及机体状况和耐受性等亦与中毒程度密切相关。短时间内摄入大量吸收率较高的毒物者通常病情较重。 2.毒物代谢 大多数毒物进入体内经肝脏代谢转化后毒性减弱或消失,并由肾脏排泄、一些毒物亦可为原形经肾脏排泄。少数毒物可由皮肤汗腺、乳腺、泪液、呼吸道、胆道或肠道排泄。各毒物间的排泄速度差异很大,主要取决于毒物本身特性和患者肾脏功能,毒物排泄时间最长可达数周甚至数月。药代动力学中的药物体内分布特点对指导中毒治疗具有重要意义。治疗中的促进毒物排泄方法对于中毒早期毒物大部分积聚于血流中的病人效果较好,当毒物的分布在体内达到平衡时,大多数毒物仅有5%左右存在于血液中,此时仅采用排泄治疗效果较差。此外,毒物脂溶性高或血浆蛋白结合率高,中毒时毒物剂量较大,休克等因素亦会导致毒物排泄速度减慢。
常见症状:
中毒病史对提供毒物性质及诊断极为重要。但对毒物一时不能明确者,临床表现也有助于鉴别中毒的毒物种类和病情程度。由于毒物品种繁多,症状表现取决于毒物本身的特性,故各类中毒的临床表现差异很大,体格检查时一般按各系统逐步检查,避免遗漏。表1为一些常见症状、体征与提示的可能毒物。对于诊断怀疑的某些毒物症状应作重点检查。生命体征及心、脑、肾等主要器官功能受损常提示中毒病情严重,以下是中毒时各系统常见的症状和表现。 1.消化系统 在急性中毒时,胃肠道症状通常最为显著。毒物大多数均为食入中毒,少数为非食入中毒。毒物进入消化道后,毒物对肠道的直接刺激,以及破坏消化道局部组织,可引起腹痛、恶心、呕吐和腹泻等症状。毒物吸收后也可通过神经反射及全身作用,引起同样症状。因此,对于小儿不明原因下突然出现急性消化道症状,应注意鉴别是否存在中毒。消化道症状严重者常会伴随发生脱水、酸中毒、电解质紊乱等症状。肝脏是毒物代谢转化的主要场所,由消化道进入的毒物,大多经肝脏代谢后毒性下降或失去毒性。肝脏受到毒物侵犯后可发生不同程度的损害,出现黄疸、肝炎症状。原先有肝功能障碍者可因解毒功能下降而使中毒症状加重。 2.循环系统 大部分中毒病孩均会出现循环系统症状,如心动过速,周围循环灌注不良等。其中部分病孩在急性中毒时出现致死性的心力衰竭和休克。原因有两种:一种为毒物直接作用于心肌,引起心肌功能障碍和心力衰竭;另一种为毒物通过对血管及神经系统的作用,抑制氧摄取和氧代谢,导致严重心律失常、低血压、或电解质代谢紊乱,最终引起继发性心力衰竭。自主神经对心血管系统影响较大,具有交感神经激动作用的毒物可使血压升高、心律快速和失常,而拟副交感神经毒物则会引起心动过缓。 3.呼吸系统 许多毒物(包括吸入有毒气体)会损害呼吸系统功能。中毒病孩可出现刺激性呛咳、呼吸困难、发绀、肺水肿及呼吸节律不整,严重者导致呼吸中枢抑制或呼吸肌麻痹以及呼吸衰竭。有机磷中毒者的呼出气体中可闻及蒜臭味。 4.泌尿系统 肾脏是毒物和毒物代谢产物排泄的主要器官,中毒后循环、呼吸障碍导致的肾脏缺血缺氧、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肾脏损害症状,表现为血尿,蛋白尿,水肿,尿量减少等。部分毒物还具有选择性的肾脏毒性,直接损害肾脏。肾脏损害中以急性肾功能衰竭最为严重。后者通常表现为短期内出现尿闭,高血压,氮质血症,重者还可出现意识改变、抽搐和急性肺水肿。 5.神经系统 中枢神经系统是人体高级生命活动器官和调节机体生理功能的重要器官。当神经系统受到毒素直接损害,或中毒后的缺血缺氧损伤后,可继而发生神经功能失调,严重者出现脑器质性破坏和功能衰竭。临床相关症状有烦躁、惊厥、瘫痪、昏迷、去大脑强直以及中枢性呼吸衰竭和神经源性休克。瞳孔是脑功能观察的重要体征,并可在一定程度上鉴别毒物种类和脑功能状况。吗啡、酒精、有机磷等中毒时,瞳孔通常显著缩小;而曼陀萝类、镇静剂中毒时,则瞳孔扩大。瞳孔扩大伴对光反应消失提示脑功能损害严重。 6.其他 有些毒物能抑制骨髓造血功能,破坏红细胞,引起贫血、溶血等。应激、休克和缺氧还可诱发DIC,引起皮肤、消化道等部位广泛出血。腐蚀性毒物可引起皮肤、五官、消化道及呼吸道黏膜损伤。细胞呼吸抑制剂可引起细胞能量代谢障碍而死亡(如氰化物)。 由于毒物种类极多,临床表现各异。临床医师可以根据中毒病人的面容、呼出气味、症状、其他体征、排泄物的性状等结合病史,综合分析,得出初步诊断;此外还可根据所在地域流行病学发病率较高的中毒毒物进行筛选和鉴别。各种毒物引起的急性中毒常具有各自的特征,这些特征是中毒诊断的重要线索和依据。诊断中应特别注意毒物接触病史的采集和原毒物的鉴定。 对于存在明确毒物摄入或接触病史者,结合临床症状,诊断可迅速确立。对于病史不明确者,可考虑进行毒物鉴定。无论病史典型与否,为取得确切证据,均有必要进行毒物鉴定。采集标本应及早进行,包括原毒物样品,胃液或呕吐物、血液、尿液等。毒物确定后,还必须了解毒物服用剂量、发病时间和脏器受累表现以及就诊前处理等,以便确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需做检查:
1.毒物鉴定检查 首先应做进行毒物鉴定检查。采集标本应及早进行,包括原毒物样品,胃液或呕吐物、血液、尿液等。 2.一般实验室检查 应做血、大便、尿常规检查,做血气分析、血清电解质、心肌酶学、肝功酶、血清尿素氮(BUN)、血清肌酐(Cr)等检查。 辅助检查提供直接的中毒证据较少。 1.X线照片检查 部分中毒可通过X线照片辅助诊断或了解中毒后的并发症。慢性铅或铋中毒可有骨的X线的特殊改变。X线胸片可评价吸入毒物所致的肺水肿程度,诊断化学性肺炎和其他继发性肺损伤。 2.心电图、脑电图检查 心电图、脑电图等辅助检查可作为判断病情和预后的参考指标。
疾病预防:
1.儿童安全监护及开展宣传教育。 2.前儿童应该专人看护,开展安全教育,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为儿童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学龄期儿童应向其讲清危害,勿随便采集野生植物及野果食用;给予健康的心理学和意识品质教育,勿盲目崇拜、模仿影视人物。 3.医务人员应加强对农药、灭鼠药、剧毒药及儿童不宜药物的管理及宣传,向家长讲解预防中毒的知识,告之剧毒药应妥善保管,避免儿童接触;孩子生病应及时就诊,不要听信广告而擅自购药服用;喂药前按医嘱并认真核对药瓶标签、用量、服用方法,对变质、标签不清楚的药物切勿服用。"正确使用燃气、热水器,加强开窗通风及安全。#告知家长如患儿出现不明原因的恶心、呕吐、抽搐等症状应及早就医,减少严重后果的发生。$医护人员要重视与儿童家长的接触,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教育,把儿童保健工作深入各个家庭,积极进行家庭干预,消除家庭不良因素对儿童的影响,创造家庭良好的氛围,早期发现患儿的心理问题。 4.药品市场管理,对农药、灭鼠药、剧毒药严格按监控规章执行。"努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正确处理邻里关系及家庭纠纷。#医疗机构应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采取开辟专栏、开设固定时间段的专题节目等方式,向社会各个层面宣传防毒知识及适当的处理方法。
并发症:
可并发脱水、酸中毒、电解质紊乱,肝脏损害,出现黄疸、肝炎症状。 出现致死性的心力衰竭和休克。可并发严重心律失常、肺水肿、呼吸肌麻痹以及呼吸衰竭。肾脏损害,出现血尿、蛋白尿、急性肾功能衰竭、高血压、氮质血症等。神经系统出现抽搐、瘫痪、昏迷、中枢性呼吸衰竭。引起贫血、溶血,诱发DIC,广泛出血。在度过急性中毒急性期后,部分患儿可遗留后遗症,如腐蚀性毒物中毒引起的消化道变形和狭窄,影响正常饮食;脑部中毒损害或严重缺氧后发生精神运动功能障碍等。
修改原因: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服务条款
隐私条款
粤ICP备2023094852号
营业执照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