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内性斜视(concomitant strabismus)是指双眼视轴分离,眼外肌其神经支配的无品质性病变,在各个方向,不论何眼为注视眼,其偏斜度均相等。非共同性斜视,依注视眼不同,其偏斜度不相等,如患眼注视时,偏斜度加大,眼外肌骨力不足或麻痹是非共同性性斜视的主要原因。其他原因有眼外肌牵制(restriction)神经支配异常,例如眼球后退综合征,以及A-V征等。原发性共同性内斜视(primary concomitant esotropia)分为调节及非调节性两大类。调节性内斜及分屈光性及高AC/A两种。
1.内斜视 眼位向内偏斜。在出生至内发生者称之为先天性内斜视。偏斜角度通常很大。后天性内斜视又分为调节性与非调节性,调节性内斜视常发生在2~3岁儿童,患儿通常会伴有中高度远视,或是异常的调节内聚力与调节比率。 2.外斜视 眼位向偏斜,一般可分为间歇性与恒定性外斜视。间歇性外斜视因病人具有较好的融像能力,大部分的时间眼位可由融像能力维持在正常的位置,只有偶尔在阳光下或疲劳走神的时候,才表现出外斜的眼位。有些儿童还表现为,在强烈的太阳光常会闭一只眼睛。间歇性外斜视常会发展成恒定性外斜视。 3.上、下斜视 眼位向上或向下偏斜,比内斜视和外斜视少见,上下斜视常伴有头部歪斜,即代偿头位。
斜视儿童的早期发现和及时有效的治疗至关重要。因此,家长和老师要注意观察儿童的异常先兆,3岁以上儿童要定期查眼,以便及时发现,及早治疗,避免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专家建议,为防止儿童斜视、弱视的发生,要加强儿童眼睛保健,切实合理用眼,避免超负荷用眼。
最后间歇性内斜这视发展为恒定性内斜视,单眼注视,斜视眼发生弱视。屈光性调节内斜视,亦可合并其他眼肌异常,如垂直性偏斜及A-V征等。斜视的病人因为眼位不正,其注意一个物体时,此物体影像于正常眼落在视网膜中心凹上,斜视眼则落在中心凹以外的位置,如此视物就会出现复视情形;一眼影像受到抑制,丧失两眼之单一视功能与立体感,有的还会导致视力发育不良而造成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