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现有工作人员25人,100%为专业技术人员,副主任药师2人,主管药师12人,药剂师6人,药剂士2人,其中执业药师10人;另有护师3人。共设门诊中、西药房,住院药房,制剂室,药检室,西药库房,临床药学室,中心摆药室8个部门。
1999年药剂科第一批通过市卫生局组织的“放心药房”验收,获重庆市放心药房称号。
2001年一次性通过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证现场检查,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药剂科的日常工作以《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从证照齐全的合法医药公司购进质量合格的药品和原料,积极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认真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如实公布常用药品和招标药品价格,所有药品从入库、出库、划价、调价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并为患者提供药品价格清单。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药剂科正逐步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的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供药物咨询服务,门诊药房设有用药咨询和药价咨询窗口,各部门备有《新编药物学》、《药物实用手册》等书籍;临床药学室定期编写药讯,挂在医院内网上,以方便指导用药。在有条件时开展治疗药物监测(TDM),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参与查房、会诊,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另外药剂科还就病人用药上的特殊要求提供服务,专门组织采购以满足病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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