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外伤性截瘫是指脊柱由于受外力而导致脊髓损伤部位以下的肢体发生瘫痪的病症。多因直接或间接暴力引起,损伤部位易发生在脊柱活动频繁的节段或生理弧度转换处,损伤程度一般与暴力大小成正比。
病因:根据脊髓损伤的程度和病理改变,可分为脊髓休克、脊髓受压和脊髓本身的破坏三种类型。
(一)脊髓休克型:脊髓本身无解剖学上的显著变化,脊髓周围亦无压迫性水肿或其他占位性病变,仅表现为功能上暂时性传导中断。临床检查,在损伤平面以下出现运动、感觉、反射和内脏功能不完全障碍,一般在1~3周后可完全或大部分恢复,不留任何器质性病变后遗症。
(二)脊髓受压型:属继发性损伤,可由下列诸因素引起,形成对脊髓的机械性压迫。如脊髓损伤后,局部组织充血、水肿,因血运障碍,水肿加重,使脊髓受压更为严重,一般持续1~2周。椎管内出血,硬膜外血管破裂出血,由于蛛网膜间隙大,故早期不易引起脊髓受压。髓质内出血,可造成邻近的神经细胞及神经纤维的破坏,脊髓灰质较白质更易出血,这种出血有时很广泛,可累及上、下数个脊髓节段。骨折、脱位或异物压迫,移位的椎体,碎骨片,突出的椎间盘组织,断裂的弓间韧带,或其他异物均可压迫脊髓或马尾神经。脊髓蛛网膜粘连,由于脊髓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损伤组织机化,瘢痕组织形成,均可产生蛛网膜粘连或形成假性囊肿,压迫脊髓及马尾神经根。
(三)脊髓本身,其损伤程度可有很大差别,轻度损伤,如脊髓突然一挫,脊髓本身无明显器质性的改变,往往表现脊髓休克,以后逐浙恢复,预后较好。重度损伤,可发生硬脊膜外血肿,随着血肿的被吸收,大部分功能可以恢复,仅留有少部分后遗症。极严重的损伤,可发生脊髓完全横断,神经细胞被破坏,神经纤维断裂,造成不可恢复的终身瘫痪。
诊断:(一)脊髓休克:为脊髓受伤以后所表现的在损伤节段以下继发的完全性弛缓性瘫痪,伴有各种反射、感觉、括约功能丧失的临床现象。轻伤病例这一表现可于数小时或数日内恢复,不留后遗症。若损伤程度较重,这一表现可能持续时间较长,常需3~6周后才逐渐出现损伤节段以下的脊髓自主活动。
(二)感觉障碍:在损伤平面以下各种感觉均丧失。需待脊髓休克恢复后,感觉才能逐渐出现。有时在脊髓休克期中肛门及会阴部可有部分感觉保留,表示脊髓损伤是不完全性的。
(三)运动功能:横贯性损伤时在脊髓休克期消失后,损伤节段以下的运动功能完全消失,但肌张力逐渐增高,反射充进。部分损伤者在脊髓休克期恢复后可逐步出现肌肉的自主活动,但相当于损害节段所管辖的肌群可表现为张力松弛、萎缩、腱反射消失等。
(四)反射:休克期消失以后瘫痪肢体的反射逐渐变得亢进,肌张力由弛缓转为痉孪。
(五)膀胱功能:在不同时期的脊髓损伤中可出现不同类型的神经元性膀胱。在脊髓休克期中表现为无张力性膀胱,休克逐渐恢复时,表现为反射性膀胱和间歇性尿失禁。当脊髓恢复到出现反射时,刺激下肢皮肤即可产生不自主的反射性排尿。晚期则表现为孪缩性膀脱。
(六)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如高热、无汗、肠蠕动减慢、大便秘结等。
鉴别诊断:本病的诊断,依据其病史、症状、体征及X线表现,即可确诊。外伤性截瘫应与脊椎结核和肿瘤引起的截瘫相鉴别,通过X线片等检查即可鉴别。
预防:(一)治疗原则:舒筋通络、行气活血。
(二)取穴与部位:肾俞、脾俞、胃俞、环跳、足三里、阳陵泉、委中、承山、风市、伏兔、膝眼、解溪。
(三)主要手法:?法、按法、揉法、擦法、拿法、搓法等。
(四)操作方法:以胸腰段脊髓损伤为例。
1.患者俯卧位,医者站其侧,用手掌或拇指自上而下推揉胸腰段损伤部位两侧夹脊穴及膀胱经路线,反复操作4~5遍。
2.接着用拇指点揉督脉路线和两侧相应的夹脊穴和膀胱经俞穴,通过刺激脊神经后支,达到刺激损伤段脊髓神经的作用。再用一手掌搓揉患者腰骶部以透热为度。
3.医者用掌指关节处自臀部开始按揉下肢瘫痪肌群,反复5~6遍,以促进血液循环,使萎缩的肌纤维增粗,恢复肌力。再用拇指点揉环跳、委中、承扶、承山等穴。
4.患者仰卧位,医者拿揉患者股四头肌,然后用拇指揉拨足三里、阳陵泉、解溪,尔后缓缓屈伸、旋转活动瘫痪的肢体。再压放气冲穴结束。
若患者大小便失常,应在其腹部加用手掌顺时针方向揉摩数分钟,尔后点揉中脘、天枢、气海、关元等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