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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情感问题"希望能者解答

07a2bd03a0eb    18岁 

请问"如果男女在一起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由于感情不合"性格不合"以至于出现闹分手的纠纷"男方要求女方偿还与男方在一起所有费用"包括"吃穿住行"这些费用女方应该赔偿吗?男方的要求有理吗?符合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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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  2012-12-15 20:10:20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共1条医生回复
蔡立柏 主任医师 传染病科-艾滋病科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咨询范围:不孕不育症,艾滋病,两性疾病,狂犬病。...详情>>

病情分析:您好,这种要求是不合理的,也是没有办法计算的,恋爱的时候的花费属于自愿的,并且花在两个人的身上,所以是不会得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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