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关于情感障碍(心境障碍)的诊断,临床诊断主要依据4个方面:症状、严重程度、病程和排除标准。无论双相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甚至环性心境障碍和其它心境障碍的诊断,首先必须分别符合躁狂发作和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双相障碍指发病以来,既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又有抑郁发作。无论处于那种发作,必须分别符合躁狂发作和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其详细标准如下:
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
躁狂发作以心境高涨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高兴愉快到欣喜若狂,某些病例仅以易激惹为主。病情轻者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有轻度损害,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1. 症状标准 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并至少有下列三项(若仅为易激惹,至少需四项):
① 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
② 语量增多;
③ 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
④ 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
⑤ 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和活动;
⑥ 鲁莽行为(如挥霍、不负责任、或不计后果的行为等);
⑦ 睡眠需要减少;
⑧ 性欲亢进。
2. 严重程度标准 严重损害社会功能,或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3. 病程标准 ① 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程度标准至少已持续一周;
② 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躁狂发作标准至少一周。
4. 排除标准 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躁狂。
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抑郁发作以心境低落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甚至发生木僵。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某些病例的焦虑与运动性激越很显著。
1. 症状标准 以心境低落为主,并至少有下列四项:
① 兴趣丧失、无愉快感;
② 精力减退或疲乏感;
③ 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④ 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
⑤ 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
⑥ 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自杀、自伤行为;
⑦ 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⑧ 食欲减低或体重明显减轻;
⑨ 性欲减退。
2. 严重度标准 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3. 病程标准 ① 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二周;
② 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抑郁发作标准至少二周。
4.排除标准 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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