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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价:¥24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糖皮质激素只能作为对症治疗,只有在某些内分泌失调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替代药品。本品可用于以下情况:非内分泌失调症。 1.风湿性疾病作为辅助疗法短期使用(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银屑病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青少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些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创伤后骨关节炎。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上踝炎。 2.胶原疾病用于疾病危重期或作为下列疾病的维持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全身性皮肌炎(多肌炎)。风湿性多肌痛。巨细胞关节炎。急性风湿性心肌炎。 3.皮肤疾病 天疱疮。大疱疱疹性皮炎。严重的各类红斑病(Steven-Johnson 综合症)。剥脱性皮炎。覃样真菌病。严重的银屑病。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4.过敏状态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或损伤机能的过敏性疾病: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血清病。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反应。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 5.眼部疾病。眼部及其附件严重的急慢性过敏和炎症反应,例如:过敏性角膜边缘溃疡。眼部带状疱疹。前视网膜炎。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交感性眼炎。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脉络膜视网膜炎。视神经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 6.呼吸道疾病有症状的肺部肉芽肿。其它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症(Loeffler s Syndrome)。铍中毒。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于暴发性或扩散性肺结核。吸入性肺炎。 7.血液病 成人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成人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获得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成红细胞减少症(RBC贫血)。先天性(红细胞)低增生性贫血。 8.肿瘤用于下列疾病的缓解治疗: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儿童急性白血病。 9.水肿状态用于无尿毒症的自发性或狼疮性肾病综合征的利尿及缓解蛋白尿。 10.胃肠道疾病帮助患者度过以下疾病的危重期: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回肠炎。 11.神经系统各类硬化症的急性恶化。脑部肿瘤引起的水肿。 12.其它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用于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累及神经或心肌的旋毛虫病。 13.器官移植内分泌失调疾病。原发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不全(氢化可的松和可的松为首选药物,如有需要,合成的糖皮质激素可与盐皮质激素合用,在婴儿期,盐皮质激素的供给尤为重要)。先天性肾上腺增生。非化脓性甲状腺炎。癌症引起的高钙血症。[详细]
药品报价:¥88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用于治疗对普卢利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淋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莫拉克斯氏菌、大肠菌、志贺杆菌、沙门氏菌(伤寒菌、副伤寒菌除外)、柠檬酸菌、克雷伯氏菌、肠细菌、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霍乱菌、流感菌、绿脓菌、消化链球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 浅表性皮肤感染(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症),深层皮肤感染症(蜂窝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性汗腺炎、皮下脓肿)。 2. 肛门周围脓肿、外伤和烫伤以及手术创伤等浅表性继发性感染。 3.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继发性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纤维化,支气管哮喘等)和肺炎。 4. 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 5. 胆囊炎、胆管炎。 6. 感染性肠炎、细菌性痢疾、伤寒、霍乱。 7. 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 8. 眼睑炎,麦粒肿。 9. 中耳炎,鼻窦炎。[详细]
药品报价:¥88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用于治疗对普卢利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淋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莫拉克斯氏菌、大肠菌、志贺杆菌、沙门氏菌(伤寒菌、副伤寒菌除外)、柠檬酸菌、克雷伯氏菌、肠细菌、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霍乱菌、流感菌、绿脓菌、消化链球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 浅表性皮肤感染(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症),深层皮肤感染症(蜂窝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性汗腺炎、皮下脓肿)。 2. 肛门周围脓肿、外伤和烫伤以及手术创伤等浅表性继发性感染。 3.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继发性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纤维化,支气管哮喘等)和肺炎。 4. 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 5. 胆囊炎、胆管炎。 6. 感染性肠炎、细菌性痢疾、伤寒、霍乱。 7. 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 8. 眼睑炎,麦粒肿。 9. 中耳炎,鼻窦炎。[详细]
药品报价:¥34.1
Pfizer Italia s.r.l.
糖皮质激素只能作为对症治疗,只有在某些内分泌失调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替代药品。本品可用于以下情况:非内分泌失调症。 1.风湿性疾病作为辅助疗法短期使用(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银屑病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青少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些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创伤后骨关节炎。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上踝炎。 2.胶原疾病用于疾病危重期或作为下列疾病的维持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全身性皮肌炎(多肌炎)。风湿性多肌痛。巨细胞关节炎。急性风湿性心肌炎。 3.皮肤疾病 天疱疮。大疱疱疹性皮炎。严重的各类红斑病(Steven-Johnson 综合症)。剥脱性皮炎。覃样真菌病。严重的银屑病。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4.过敏状态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或损伤机能的过敏性疾病: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血清病。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反应。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 5.眼部疾病。眼部及其附件严重的急慢性过敏和炎症反应,例如:过敏性角膜边缘溃疡。眼部带状疱疹。前视网膜炎。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交感性眼炎。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脉络膜视网膜炎。视神经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 6.呼吸道疾病有症状的肺部肉芽肿。其它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症(Loeffler s Syndrome)。铍中毒。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于暴发性或扩散性肺结核。吸入性肺炎。 7.血液病 成人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成人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获得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成红细胞减少症(RBC贫血)。先天性(红细胞)低增生性贫血。 8.肿瘤用于下列疾病的缓解治疗: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儿童急性白血病。 9.水肿状态用于无尿毒症的自发性或狼疮性肾病综合征的利尿及缓解蛋白尿。 10.胃肠道疾病帮助患者度过以下疾病的危重期: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回肠炎。 11.神经系统各类硬化症的急性恶化。脑部肿瘤引起的水肿。 12.其它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用于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累及神经或心肌的旋毛虫病。 13.器官移植内分泌失调疾病。原发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不全(氢化可的松和可的松为首选药物,如有需要,合成的糖皮质激素可与盐皮质激素合用,在婴儿期,盐皮质激素的供给尤为重要)。先天性肾上腺增生。非化脓性甲状腺炎。癌症引起的高钙血症。[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