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狂的临床特点为发病缓慢且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开始以被害妄想为主,后来可出现夸大妄想。这两种妄想是彼此影响的,互为因果。并伴有相应的情感和意向活动,人格保持较完整。如果病人隐瞒妄想内容,则与正常人无差异。所谓系统妄想,系指妄想建立在与患者人格缺陷有关的一些错误判断或病理思考的基础上,妄想的结构有层次,条理分明,其推理过程有一定的逻辑性,内容不荒谬,有的与患者经历及处境有密切联系,并根据现实情况赋予一种新的解释,妄想不泛化,本病始终不出现幻觉,患者坚信不疑,难以听从他人的分析和劝告,虽病已久仍无人格的衰退。所以Esquirol(1838)曾提出“单狂”(monomania)一词。临床上分为以下类型:
1.诉讼狂(Litigious Paranoia) 这是偏执狂中较为多见的一个类型。患者认为受到人身迫害,名誉被玷污,权力被侵犯等,得不到公正的解决,而诉诸法庭。所以诉讼狂往往与被迫害意念有内在联系。患者的诉状有逻辑性,叙述详尽而层次分明。从字面上看不出有什么破绽。在诉讼过程中若遇到阻力,患者毫不后退,反而增强其必胜决心。一旦诉状被法院驳回,则采取迂回对策,千方百计公诸于世,请求社会上的声援。可谓不屈不挠,为公正而斗争。诉讼狂患者病前个性多有自负、敏感、强硬的特点。
病例:男,57岁,未婚,中学教师,大学文化程度。病人自幼体健。小学成绩优良,13岁人中学。因抗日战争随学校迁入内地,辗转多次移居,生活比较艰苦,同时与家人失去联系。中学毕业后考入××联大经济系学习。个性倔强,但平静,喜好读书,业余时间多在图书馆钻研。无烟酒等不良嗜好。在大学二年级时,因信仰共产主义学说,曾被国民党政府逮捕,不久即释放。解放后转入北京某大学法律系学习。此时开始感到精神紧张,怀疑周围有特务监视,向学校党委反映。经领导调查并非事实,进行解释说服无效。病人坚信有特务陷害,首先认为学校某教授是幕后人(该教授为国民党留用人员),因之向法院提出控告,未予受理。从此开始,他印发传单,并寄往各地。因多次到处控诉,扰乱社会秩序,而入院诊治,入院后一般表现与正常人无异。智能良好,记忆情感无异常。病人主动与医生接触,侃侃而谈,很易流露出系统化而牢固的被害妄想,有时牵连到有关的人物,如法院不受理,则认为法院有坏人。否认有病,坚决拒绝治疗。对其无根据的被迫害妄想坚信不疑。他被迫住院,则认为公安局、法院等单位侵犯他的人身自由。并谓这些单位可能受隐蔽的敌人和坏人的利用。病人出院后仍到处继续控诉,要求向全国人民公开审理,声称坚决奋斗,直至头发白,牙齿掉,不获胜利决不罢休。如谈及与此无关的事,一般正常。经10余年的追踪观察,系统化被害妄想依然如故,人格保持完整。躯体及化验检查未见异常。
2.色情狂(Erotomania) 患者似乎以女性多见。患者坚信某一男性对自己流露爱慕之情,可是碍于客观情况,如双方均已婚配,或年龄相差较大,对方社会地位较高,不敢公开表明恋爱心境,而采取以眉目传情或调情方式表示心意。当患者大胆进行试探遭到对方拒绝时,反认为是在考验自己的忠贞,毫无悔恨,更坚信自己的推断是正确的。
3.夸大狂(Grandiose Paranoia) 患者自命不凡,才华出众。声称有惊人的发明或创造,不久即成为国内首富。或自感精力充沛,智能超群,有敏锐的洞察力,能预见未来,是当代的诸葛孔明。
4.嫉妒狂(Jealous Paranoia) 患者对自己的配偶不信任,认为其另有新欢。妄想常伴随强烈的情感和相应的行为。当质问对方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时,往往采取跟踪尾随,偷偷检查配偶的提包和信件等。甚至在日常生活中限制其活动,不许其一个人单独外出,尤其在周末或晚间。严重者可发生暴力行为。
偏执狂具有独特的临床特征,偏执狂的诊断以系统妄想为突出症状,其妄想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内容比较固定,不荒诞,无明显的不合逻辑,主题明确,且与患者处境有一定联系,即具有现实性。若不经深入了解,难以辨别其真伪。妄想不可动摇,持续至少6个月。内容始终没有幻觉。病情虽迁延,社会功能良好,无精神衰退。病程标准:至少持续6个月(CCMD-2-R)。
全国医生在线为您解决健康问题,足不出户问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