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术治疗
大肠类癌一经确诊,应以手术治疗为主。伴肝转移者应争取切除,否则可做肝动脉结扎或栓塞术,对类癌综合征有一定缓解作用。结肠类癌合并出血及邻近器官受压时,须紧急手术。对已失去手术时机或有广泛转移的患者,行简单的短路手术,解除梗阻,便可生存数年。对已有广泛转移,不能完全切除干净者,也不应放弃手术,应争取尽可能地切除转移癌组织,即使切缘经过癌组织也无妨,经这种姑息切除治疗后,常可使症状明显减轻,病人存活多年。也有报道应用奥曲肽治疗残留病灶,疗效有待观察。
2.化疗
化疗多不敏感,主要用于广泛转移、不能手术切除或行姑息性切除者。无CS的患者行复合化疗偶可显效。常用药物有氟尿嘧啶、链佐星(STZ)、卡莫司汀 (BCNU)、洛莫司汀(CCNU)、多柔比星(ADM)、甲氨蝶呤(MTX)、环磷酰胺、白消安(马利兰)和达卡巴嗪(氮烯咪胺,DTIC)。其中氟尿嘧啶和链佐星或氟尿嘧啶和洛莫司汀(CCNU)较为有效。遗憾的是,对化疗较敏感的肿瘤化疗时易出现严重甚至致命的CS发作,故活动的CS患者不宜化疗。也有人认为术前化疗3~9个月,然后经皮肝动脉插管栓塞化疗,数周后结扎肝动脉及其他侧支循环,对有CS的患者疗效良好。如化疗用血清素、α-肾上腺素及缓激肽等的拮抗药或阻滞药有效,可制定一长期个体化疗方案。用量应低于常规化疗剂量,以减少不良反应。治疗前肾上腺素试验阳性,治疗后肾上腺素试验转阴表明有效。初步治疗方案宜在医院确定,以后改在门诊治疗、随访。
3.放疗
对肝转移灶有一定的效果,还可缓解骨转移引起的疼痛,常用剂量为4000~4500Gy。
4.类癌综合征及其他并发症的治疗
依症状及严重程度不同因人而宜。均应予高蛋白饮食、补充烟酸及维生素。除甲氧明和血管紧张素慎用于严重低血压和休克者外,禁用肾上腺素类药物,包括所有血管收缩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和拟交感类药物应严加限制,并阻断内源性儿茶酚胺的释放,禁烟、避免物理刺激和情绪紧张。即使患者接受危险极小的手术,麻醉也应慎重,否则将招致严重并发症。术前备用抗血清素和抗缓激肽类药物,使用硫喷妥钠、巴夫龙及氧化亚氮(笑气)等能显著减少危险。鸦片类制剂如复方苯乙哌啶、洛哌啶等能有效控制腹泻,投用足量的抗胆碱药偶有帮助。生长抑素、干扰素可缓解面色潮红、减轻腹泻,对转移性类癌有一定疗效。胰酶制剂也可改善脂肪泻和吸收不良。若系胆盐性吸收不良尚可使用考来烯胺(消胆胺)。在术中将掺在塑料微球中的90Yi行肝动脉注射,利用其β射线也可有效控制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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