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到禄丰县人民医院进行劳动鉴定,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您的到来是对医院信任,为了您的切身利益,特告知:
1、凡进行劳动鉴定者,必须先到体检科办理相关手续,所有检查单据由体检科统一开出。
2、到相关科室检查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由指定医师核对身份后方可进行检查。
3、严禁冒名顶替进行检查,对冒名顶替者医师有权拒绝检查。
4、医院每月组织一次劳动鉴定讨论,由体检科负责收集组织材料,待讨论后将鉴定结果返回申请人。
5、劳动鉴定费由体检科统一开单到门诊交费,需重新申请讨论鉴定的必须另外收取鉴定费。
6、为了您能尽快得到鉴定信息,请在体检科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体检须知
各位先生、女士:
欢迎您到我院进行健康检查,在体检过程中请您保管好自己的体检表,为了您能顺利的体检,我们提出以下注意事项,请您参考:
1、10人以上团体体检请与医务科联系,医院将按体检项目及人数给予一定优惠,个人体检请收费室据实交费。
2、体检前1-3天禁酒,以清淡食物为主。
3、体检当日请您禁饮食(包括饮水、服药等),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B超检查,餐后可以依据体检内容进行X—线、头颅CT、头颅磁共振、心电图、脑电图等检查。不要漏查,以免影响最后体检结果。
4、如进行B超(女:子宫、附件;男:前列腺)检查的人员在早晨请憋尿。
5、若受检者拒绝检查某一项造成漏查,责任由受检者自负(受检者请在体检表上签字确认)。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不要妇检,未婚女性不参加妇检项目(常规妇检、宫颈涂片、阴道B超)。
7、全部检查项目检查完毕后请您将体检表交到体检科,确认所有项目均已检完后方可离开。
8、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参检人员增加检查项目须另行收费。
9、请您认真对待医生的建议,及时进行复查、随诊或进一步检查治疗。
10、我院将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检查过程中如有不满意,或医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索取好处等现象发生,请您及时向医院廉政建设办公室反映,电话:4121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