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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于1990年6月,至今已有二十年。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三名。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一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二名。均具有相应的较为丰富的高压氧治疗经验和氧舱操作经验以及设备维护、检修经验。
二十年来,在医院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高压氧科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运行标准。医院还根据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国家制定的高压氧舱安全使用规范,对氧舱进行了一次扩建、三次改造的设备更新。2007年至今,使用“二舱四门式”治疗舱,2007年10月按照最新国家标准针对氧舱年检中存在的不足和隐患,逐一进行整改。改造后,最多一次可容纳12人治疗。治疗环境更舒适,人均舱容更大,供气、供氧及操作等更加安全、方便。配套设备有两台空气压缩机(其中有一台为无油),二个储气罐。工作人员3人。并且,每年都顺利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达到国家安全运行标准。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了《医用氧舱使用证》。
建科以来,全科同志本着对专业技术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和对病人热情负责,和蔼可亲的工作态度,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方法,在建科之初多次聘请上级医院专家来院检查指导工作。二十年来,在医院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本科先后多次派人去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交流会议,全员参加每人三年一周期的全国高压氧专业上岗证培训及持证上岗换证学习班。
二十年里,高压氧科在我院及院外相关临床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心,积极配合临床开展高压氧治疗,累计为内科、外科、小儿科、五官科等临床各科的患者,提供了二十万余人次的治疗服务。到目前,我院高压氧科已经开展了高压氧治疗的内科系统疾病,如:脑梗死、脑出血、早搏、糖尿病、肝脏疾病等;外科系统疾病,如:脑出血术后、脑挫伤、骨折及脊髓(神经)损伤、断肢(指)再植等;五官科系统疾病,如:突发性耳聋、视神经炎、中心性视网膜炎、周围性面瘫及其他相关疾病术后神经损伤的康复性治疗等;儿科系统疾病,如:新生儿脑出血,新生儿脑缺氧等。特别是我们开展的救治急性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中毒工作,极大的提高了我市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等有害气体中毒的救治成功率,减少了迟发性脑病的发生率。我院高压氧科自1990年成立以来,共计治疗和抢救各类疾病患者二十余万人次,其中,抢救有害气体中毒数万人次。
在做好治疗工作的同时,全科人员不断总结治疗经验。自1990年建科以来,全科同志在各级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主持及参与设计实用新型专利六项,参编论著五部,有两项科研获枣庄市科技进步奖。优质的服务、良好的疗效,已被临床科室及广大患者认同。
近年来,按照医院部署,我科积极参加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创建“百姓满意医院” 和“ 两好一满意”活动,提出了开展优质服务,创建“百姓满意科室”的工作目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深受广大病(陪)人的赞扬。今后,枣庄市立医院高压氧科全体工作人员将继续与我市其他医院高压氧专业技术人员一道,为提高我市临床救治水平,帮助更多的患者早日康复,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