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审批,我院于2006年9月依法挂牌成立了“仪征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职能:“仪征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主要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业务,严格遵循科学、独立、客观、公正的鉴定工作原则,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所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鉴定制度,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认真按照规范的司法鉴定程序、标准及相关规定合法运作,开展司法鉴定活动。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鉴定服务。
鉴定业务范围包括:伤情鉴定、人身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护理依赖评定、后续治疗费用评估、休息期限评估、营养期限评估等。
地点:位于仪征市人民医院科技行政楼二楼。
联系电话:0514-83450177 8345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