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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监督、管理本院临床、科研、保健用药,提供本院所需的药学服务。
药剂科负责本院药品的采购、供应、保管和报销工作和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药品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负责调配本院有处方权的医务人员的正式处方; 根据医院临床需要,药剂科只设药房一个,不设药库,实行药品零库存管理。
药剂科有药学工作人员14人,其中主管药师2人,药师9人。 药品的采购、保管、分发,全过程都建立了严格管理制度,保证了药品供应和质量;严格履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保质保量按计划采购中标药品;使用中标药品也严格按规定的作价办法进行零售作价,真正体现了让利于患者;自开展药品招标以来,严格按照医院党总支和院领导班子的要求,目前已做到100%的药品按规定参加集中招标和上网采购药品。严格执行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制度,对药房药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检查,保证了药品的质量。
药剂科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了严格的岗前培训和考核,上岗佩带胸卡,随时接受病人及家属的监督。调剂处方时,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此外,调剂处方时要进行“四查十对”; 发出的药品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患者对药品有疑问,可到药房咨询窗口询问,有关人员将会耐心地解答。离开医院后对药品有疑问,还可拨打电话6632216询问。 24小时为患者提供药品。药剂科积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为临床提供药学信息,药剂科编写本院《药品目录》,主要内容有药品的【适应症】【用法与用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并定期更新《药品目录》中的内容。
在新时期,药剂科要再接再厉,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 规范和实施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努力实现“药品质量好、服务素质高、病人对药房工作满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