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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疫规划工作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免疫规划的要求,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具体方案;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结合本地区的传染病流行情况,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的接种方案;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冷链设备建设、补充和更新计划。
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制订相应的技术方案、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做出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3、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本地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的需要,制定本地区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供应渠道、方式及时间。
(二)免疫监测工作
1、定期、定点监测疫苗质量,以保证免疫效果。
2、常规性冷链系统质量监测,及时发现问题,保障疫苗质量。
3、不同疫苗接种率监测。
4、通过人体免疫水平监测,了解人群免疫状况,为制定免疫对策、评价免疫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5、通过安全注射、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评价疫苗质量和接种实施的质量。
(三)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控制工作
开展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破伤风、白喉、流脑、乙脑、风疹、腮腺炎等)的监测工作,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疫情处理及监测分析。
(四)预防接种相关事件的处理工作
参与和指导重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五)基础管理工作
1、预防接种卡(册)、证、表的建立与管理,统计分析各专业调查资料,为整体免疫策略及传染病控制策略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负责全市规范化免疫接种门诊的建设、技术指导和评价。
3、协助宣传部门开展有关计划免疫宣传及健康教育活动。
4、组织对基层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基层的技术督导、指导工作。
5、免疫接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析和管理。
6、收集、传播免疫预防工作相关信息,供各级领导在制定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措施时参考。
(六)其他工作
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