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连元,男,1952年7月出生,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副主任医师。1975年12月始在北京第二医学院医疗系学习;1976年1月始任北京红十字朝阳医院外科医师;1980年3月始任北京市卫生局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干部;1988年8月始任北京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1992年10月始任中国残疾儿童康复中心主任、党总支副书记;1997年1月始任北京回龙观医院党委书记,1998年兼任副院长;1997年4月至19997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管理专业学习;1999年12月始任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2005年1月兼任党委副书记。任中国CDC精神卫生分中心执行委员会主席、中华精神病医院管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华医院管理杂志编委、中国音乐治疗学会理事长、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残疾人心理卫生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理事、北京心理卫生协会副理事长、北京卫生经济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卫生法研究会理事和北京医师协会理事。
曹院长在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参与起草和制订《中国残疾人普查标准》中精神残疾部分;在1985至1992年期间,具体负责北京市三级精神卫生网的建设,在18个区县组建精神病防治所,具体筹建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形成首都三级精神病防治网络,覆盖全市18个区县精神病的社区防治。开展了精神病人社区普查,建立了精神病人社区登记制度。参与起草了《北京市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北京市精神病防治工作条例》2项草案。参加卫生部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评审专家组,参与筹划该项目的政策思路。撰写了《试论传统管理思维与现代思维的区别》、《医院管理中需注意的若干因素》和《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等8篇文章分别在中国医院临床杂志和北京市卫生文化建设协会大会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