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治军,男,十三局医院院长,呼吸内科专业主任医师。山东省德州市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水电总公司科技学会内科学组委员,曾担任中国水电总公司卫生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委员。 1982年毕业于泰山医学院医学系,获医学学士学位,同年分配至十三局医院内科。经过20余年的临床工作,对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有深刻的了解和独到的见解,熟知其他专业的理论知识,掌握了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并把新技术、新理论用于临床实践,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每年多次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学术交流会。临床经验丰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强,诊治疑难杂症能力强,抢救急危重症成功率高,是本专业学术带头人。在诊治呼吸、循环系统疾病特别是哮喘、肺心病、肺纤维化、呼吸衰竭、冠心病、高血压、心力衰竭等疾病方面有较高的造诣。英语水平较高,能较熟练翻译、阅读本专业英文书刊。十几年来写出20余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分别被国家级省部级医学刊物录用,部分论文在国水及省级学术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