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是省民政厅直属的一所具有二级医院建制的综合性优抚医疗机构。其前身是1938年经毛泽东主席批示,由何长工同志筹建并任第一任院长的延安荣誉军人教养院。几经变迁,1979年从华阴荣康医院分设,迁往宝鸡。医院主要承担全省在乡七级至十级伤残军人和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慢性病的治疗、疗养、康复工作,并肩负社区综合医疗保健和残疾人康复医疗工作。
医院占地面积36887.4平方米,建筑面积10857平方米,固定资产1306万元,设置床位200张,科室21个,编制职工198名,现有职工179名,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45名。
多年来,医院始终坚持“优抚立院”的办院方向,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医疗格局,努力发展特色医疗专科。经过不懈的努力,已形成了院有专科、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良好发展格局。建院30年以来,先后接收10市、89个县的40861人(次)余名复员退伍军人住院治疗、疗养、康复;94年以来,医务人员深入10个地市51个县,为13250名荣军体检、治疗、免费送药价值50余万元。2004年开展在乡孤老荣军来院终身代管业务,解除了无依无靠孤老荣军的后顾之忧,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社会化服务的儿麻脑瘫手术矫治、烧烫伤、白癫风、精神病、老年病诊治等特色医疗专科已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的治疗效果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姑息关怀专科以重症姑息、多器官衰退和功能障碍症高龄老人的宁养善终、心脑血管后遗症的康复训练三大功能为社会提供人性化服务,享誉炎帝故里。
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以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精神,恪守“为奉献者而奉献”的服务理念,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医院连续多年保持了市级“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园林式单位”、“创佳评差最佳单位”、“安全小区”。2002年被省消协评为“服务质量满意单位”,同年被省民政厅授予省民政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先进单位。2005年被宝鸡市委、市政府授予“拥军优属先进单位”。2006年建成省级文明单位。2008年获得省卫生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