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第二专科医院(原鹤岗市精神病防治院)始建于1984年,建院之初医院位于东山区蔬园乡,2014年11月搬迁至兴安区,2015年6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为市卫生计生委与市民政局联合举办具有福利性质的事业单位,2016年4月更名为鹤岗市第二专科医院,2016年5月与市新一人民医院整合为紧密型医联体。目前,医院已发展成为我市最大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
现医院设有两个院区:即兴安院区和新一院区。兴安院区位于鹤岗市兴安区兴安路108号,占地面积1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开放床位450张,设有三个精神科病房,一个老年康复病房,一个心理科病房,一个儿童行为矫正科,共有员工200余人,以收治精神心理疾病患者为主;新一院区位于东山区新一路60号,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开放床位120张,是一所二级综合性医院,设有三个综合病房、内外科及中医科等十余个科室,共有员工100余人,是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矿务局职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多家医保定点单位,以全科医疗、社区卫生服务及收治综合疾病和康复期患者为主。
医院主要承担全市精神疾病诊疗、心理卫生指导、社区防治康复、“三无”精神障碍患者收治、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精神残疾鉴定等职能。近年来,医院始终把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作为发展动力,在提高精神疾病诊治水平的基础上,开展了顽固性失眠、抑郁症、焦虑症、儿童多动症、戒酒、戒毒、老年痴呆等疾病的治疗;在加强专科建设的基础上,开展了心理咨询、评估、治疗等项工作;在完善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引进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脑电图仪、团体型生物反馈治疗仪、经颅磁刺激仪、脑功能治疗仪、智能音乐放松治疗仪、击打放松系统、呐喊放松系统、心理沙盘、心理评估测试系统等设备;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基础上,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定期选派人员到北京、上海、深圳及省内各专业医院学习,使我院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全面的提升。
“让患者有尊严的就医、让家属有尊严的生活、让职工有尊严的工作”是我们永远的追求,今后,我们一定要把这一追求变成使命,秉承‘诚信、求实、创新、奉献’的精神,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打造一所环境优美,特色鲜明、技术过硬,优质高效的花园式医院,为鹤岗市精神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