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妇幼保健院是全县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心,国家级爱婴医院,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北京更年期综合征防治中心—台安分中心,全县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定单位。
妇幼保健院位于台安县台安镇光明街23号,该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齐全,环境优雅,占地面积3588.7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到2004 年10月有固定资产391.4万元。在职职工50人,专业技术人员43人,其中高级专业人员2人,中级17人,初级专业人员24人。保健院拥有万元以上设备15台(件),大型设备有:镇痛主体呼吸器, 宫颈糜烂与盆腔炎治疗仪,微波手术治疗仪,多参数监护仪,麻醉机,GE-200B超,VLH-C2红外线乳腺工作站,8502婴儿光疗暖箱,视频图像打印机,微机胎儿监护仪,MP2溶出分析仪,MD—100+半自动生化分析仪,ABX MZCROS 60全自动血球计数仪,AM—4290尿十项分析仪,ECG—9620P心电图机等仪器设备。除行政管理机构外,下设7个科系,11个科室。承担着各镇场区医疗保健机构的基层业务指导、台安镇妇幼保健保偿及全县《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同时开展妇产科、内儿科临床业务。设有内儿科、妇产科病房,共有病床30张,年收住院患者900余人,年门诊量1.7万人,病床使用率65.73%,保证了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医疗的需求。
保健院全体职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开拓进取,不断深化妇幼卫生改革。96年被联合国基金会、国家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爱婴医院”,97年被鞍山市人民政府授予卫生工作先进单位,成为省内首批、市内首家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被鞍山市卫生局授予鞍山市文明婚前医院检查单位,2001年被鞍山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鞍山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2002年被鞍山市卫生局,鞍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鞍山市妇女联合会授予鞍山市母婴保健服务先进单位。
我们要的是质量、要的是服务,要的是社会的认可与支持。我们全体医护人员谒诚欢迎您的到来,相信我们的技术会让您哲服,相信我们的服务会让您满意,我们将不遗余力的改进自我、超越自我,用我们勤劳的双手、智慧的大脑,为我县妇女、儿童的健康创造出一片更加湛蓝、绚丽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