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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简介

【商品名称】
小儿咳喘灵颗粒
【通用名称】
小儿咳喘灵颗粒
【主要成份】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性状及剂型】
本品为棕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规格】
2克×10袋/盒。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 2岁以内一次1克. 3至4岁一次1.5克. 5至7岁一次2克. 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属纯中药制剂,致严重变态反应的病例罕见,在使用中应注意特异体质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对症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伤。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2克×10袋/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1238
【是否医保】
非医保
【生产企业】
黄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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