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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简介

【商品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通用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Oral Solution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及剂型】
本品为玫瑰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而微苦。
【适应症】
1.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2.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规格】
2.4%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
【不良反应】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 2.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
【儿童用药】
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
【药理毒理】
1.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合成酶,减少前列腺素PGE1的合成和释放,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 2.通过抑制前列腺素PGE1、缓激肽和组胺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1.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内分布均匀,口服后0.5~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 2.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25%~50%。 3.本品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代谢产物为葡糖醛酸及硫酸结合物。 4.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24小时内约有3%以原形随尿排出。 5.其血浆半衰期为1~3小时,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不受影响,但肝功能不全患者及新生儿、老年人半衰期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 6.能通过乳汁分泌。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包装】
2.4%*100ml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四册WS-10001-(HD-0321)-2002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3124
【是否医保】
非医保
【生产企业】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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