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症分类
单纯性肥胖是各种肥胖最常见的一种,约占肥胖人群的95%左右,简而言之就是非疾病引起的肥胖。这类病人全身脂肪分布比较均匀,没有内分泌混乱现象,也无代谢障碍性疾病,其家族往往有肥胖病史。单纯性肥胖又分为体质性肥胖和过食性肥胖两种。
体质性肥胖胖既双亲肥胖,是由于遗传和机体脂肪细胞数目增多而造成的,还与25岁以前的营养过度有关系。这类人的物质代谢过程比较慢,比较低,合成代谢超过分解代谢。
过食性肥胖也称为获得性肥胖,是由于人成年后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过度饮食,使摄入的热量大大超过身体生长和活动的需要,多余的热量转化为脂肪,促进脂肪细胞肥大与细胞数目增加,脂肪大量堆积而导致肥胖。
继发性肥胖和单纯性肥胖不同的是,继发性肥胖是于疾病引起的肥胖。续发性肥胖是由内分泌混乱或代谢障碍引起的一类疾病,约占肥胖人群的2%~5%左右,虽然同样具有体内脂肪沉积过多的特征,但仍然以原发性疾病的临床症状为主要表现,肥胖只是这类患者的重要症状之一。这类患者同时还会出现其他各种各样的临床表现,多表现为皮质酵增多、甲状腺功能减退人群、性腺功能减退等多种疾病中。
药物性肥胖这类肥胖患者约占肥胖病人群2%左右。有些药物在有效治疗某些疾病的同时,还有导致身体肥胖的副作用。如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如地塞米松等)治疗过敏性疾病、风湿病、类风湿病、哮喘病等,同时可以使患者形成继发性肥胖;雌性激素以及含雌性激素的避孕药有时会使妇女发胖,或者说容易使妇女发胖。
继发性肥胖症又分以下七类:
(一)下丘脑性肥胖症;
(二)垂体性肥胖症;
(三)皮质醇增多症(又称库欣综合征);
(四)胰岛病性肥胖症;
(五)甲状腺功能减退性肥胖症;
(六)性腺功能减退性肥胖症;
(七)药物性肥胖。
正常人体重计算方法:
1、成年人标准体重:(身高cm―100cm)×90%=标准体重(kg)。当体重超过标准体重的10%时,称为超重;超出标准体重的20%,称为轻度肥胖;超出标准体重的30%时候,称为中度肥胖;当超过50%时候称为重度肥胖。
2、儿童标准体重:(年龄×2)+8=标准体重(kg)。当体重超过标准体重的10%时,称为超重;超出标准体重的20%,称为轻度肥胖;超出标准体重的30%时候,称为中度肥胖;当超过50%时候称为重度肥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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