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疾病分类- 20中,抑郁发作不包括发生于双相情感障碍中的抑郁状态。因此,抑郁发作只包括首次发作抑郁症或复发性抑郁症。
国际疾病分类- 20规定的抑郁发作一般标准有3条:
1、抑郁发作须持续至少2周。
2、在病人既往生活中,不存在足以符合轻躁狂或躁狂标准的轻躁狂或躁狂发作。
3、需除外的最常见情况:此种发作不是由于精神活性物质使用或任何器质性精神障碍所致。抑郁发作的症状分为两大类,可以粗略地将之分别称为核心症状和附加症状。
临床表现:
(一)、生理方面的表现:胃口变差、食欲减退或增加、体重明显减轻或增加、失眠或嗜睡。
(二)、心理方面的表现:忧郁、心情沮丧或掉到谷底、无望、易流泪、悲伤、激动易怒、害怕与恐惧、寂寞、无聊、感情淡薄、对自己不满意。
(三)、下列行为改变可能是孩童与青少年期常见的表现:功课突然退步、突然开始坐立不安、身体动作突然变慢、讲话音调变单调或变得沉默不语、无法解释地情绪激躁、无法解释地常常哭泣。
(四)、严重的忧郁症患者则因伴随:无用妄想、罪恶妄想、惩罚妄想、疾病妄想、贫穷妄想、幻听等症状,常易使医师误诊为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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