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报价:¥7.5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 6.其它感染: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乳腺炎﹑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详细]
药品报价:¥88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用于治疗对普卢利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淋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莫拉克斯氏菌、大肠菌、志贺杆菌、沙门氏菌(伤寒菌、副伤寒菌除外)、柠檬酸菌、克雷伯氏菌、肠细菌、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霍乱菌、流感菌、绿脓菌、消化链球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 浅表性皮肤感染(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症),深层皮肤感染症(蜂窝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性汗腺炎、皮下脓肿)。 2. 肛门周围脓肿、外伤和烫伤以及手术创伤等浅表性继发性感染。 3.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继发性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纤维化,支气管哮喘等)和肺炎。 4. 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 5. 胆囊炎、胆管炎。 6. 感染性肠炎、细菌性痢疾、伤寒、霍乱。 7. 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 8. 眼睑炎,麦粒肿。 9. 中耳炎,鼻窦炎。[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