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妊娠期合并急性阑尾炎的治疗方法:
妊娠早期(1-3个月),不论其临床表现轻重,均应手术治疗;
妊娠中期(4-6个月),可采用非手术治疗,当然,此时手术治疗的安全系数也比妊娠早期大,一般认为此时是手术切除阑尾的最佳时机;
妊娠晚期合并阑尾炎,应手术治疗,即使因手术刺激引起早产,绝大多数婴儿能成活,手术对孕妇的影响也不大。
总之,妊娠期阑尾炎若正确处理,母子都会平平安安。但无论保守疗法中使用抗生素还是手术中的麻醉药,都要充分考虑到胎儿的因素,尤其在妊娠早期,应选择相对安全的药物。治疗原则,一经确诊,在给予大剂量广谱抗生素同时,为防止炎症扩散应尽快手术治疗,对高度可疑患急性阑尾炎孕妇,也有剖腹探查的指征。其目的是避免病情迅速发展,一旦并发阑尾穿孔和弥漫性腹膜炎,对母婴均会引起严重后果。
1、麻醉,多选择硬脊膜外连续阻滞麻醉,术中吸氧和输液,防止孕妇缺氧及低血压。
2、手术要点,妊娠早期取右下腹斜切口(麦氏切口)。妊娠中期以后,应取高于麦氏点的右侧腹直肌旁切口(相当于宫体1/3处),手术时孕妇体位稍向左侧倾斜,使妊娠子宫向左移,便于寻找阑尾。减少在手术时过多的刺激子宫。阑尾切除后,最好不放腹腔引流,以减少对子宫的刺激。
3、若阑尾已穿孔,切除阑尾后尽量吸净脓液,并放腹腔引流,术后脓汁细菌培养并作药敏试验,给予大剂量广谱抗生素。若妊娠已近预产期,术中暴露阑尾困难,应先行剖宫产术,随后再切除阑尾。先行腹膜外剖宫产术,随后再切开腹膜切除阑尾更好。如为阑尾穿孔并发弥漫性腹膜炎,盆腔感染严重或子宫、胎盘已有感染征象时,应考虑剖宫产同时行子宫次全切除术,并需放引流。
4、若孕妇需继续妊娠,阑尾手术后3-4日内,给予宫缩抑制剂及镇静药,如静脉滴注利托君、硫酸镁,也可口服沙丁胺醇,肌注黄体酮注射液,口服维生素E和肌注绒促性素等,以减少流产与早产的发生。
5、术后给大量抗生素。如已近产期可任其自然分娩如离产期尚远则可给镇静药保胎治疗在选用宫缩抑制剂时要慎用β受体兴奋剂如利托君(ritodrine)或沙丁胺醇(sulbutamol)等现已发现妊娠期急性阑尾炎并肺损害与上述药物有关De Veciana等(1994)报道49例妊娠并阑尾炎中9例(18%)有肺损害其中2例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与7例肺水肿,与输液过多及用宫缩抑制剂有关。
6、分娩后子宫缩小,可使原来局限的脓肿扩散到腹腔此时应急诊开腹引流。
妊娠期用腹腔镜做阑尾切除术虽有报道,如Reedy等(1997)报道妊娠20周以前用腹腔镜与开腹探查术比较围生儿预后无差别但因经验尚少其应用价值尚待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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